亨利八世离婚不完全是因为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

时至今日,英国国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在位)的婚姻仍然为人们津津乐道。他一生中共有过六次婚姻,这在欧洲的国王中是绝无仅有的。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婚礼是“七圣事”之一,婚姻需经教会确认,一旦建立就不得解除,除非一方去世,方能再婚。因此当时欧洲各国王室、贵族中虽不乏婚外情,却极少离婚。亨利八世首次婚姻的解除有悖于教会法,前后历时近十年,在当时引起很大的轰动,此事在历史上被称为“亨利八世离婚案”。

亨利八世的首任王后是西班牙公主凯瑟琳。凯瑟琳本是亨利八世的长兄亚瑟的妻子。这是一次政治联姻。亨利七世为与强盛的西班牙联盟,安排长子亚瑟于1501年迎娶凯瑟琳。没想到婚后数月,亚瑟就病逝了。为了维系两国的同盟关系,亨利七世试图促成亨利八世与凯瑟琳订立婚约。西班牙方面也有此意。1503年,凯瑟琳之母伊莎贝拉一世以凯瑟琳与亚瑟并未圆房为由,请求教皇尤利乌斯宣布婚姻无效。同年,12岁的亨利八世与大他6岁的寡嫂订婚。1509年,亨利八世继位不久就按照父王的遗愿与凯瑟琳完婚。

两人婚后还算幸福,凯瑟琳为亨利八世诞下6个孩子,但只有一女玛丽顺利长大,其余都不幸夭折。十余年后,亨利八世深感担忧,如果没有男嗣,王位将只能由公主玛丽继承,而亨利八世认为一个女王是不能统治好英国的,而且强大的西班牙有可能借姻亲关系控制英国。1527年,亨利八世认定凯瑟琳不会为他生下男嗣,和凯瑟琳的贴身女侍官安妮·博林发生婚外情,于是授意亲信托马斯·沃尔西,向教皇申请解除婚姻。

教皇克莱芒七世颇感踌躇,他既不敢违背教会法不得离婚的规定,轻易否决前任教皇对此婚姻的批准,更不敢因此事得罪西班牙国王。此时的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是全欧洲最具权势的国王,兼任庞大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在与法国国王的意大利争夺战中取得胜利,教皇也不得不仰仗于他,而凯瑟琳正是查理五世的姨母。

其实,亨利八世提出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英、西两国关系破裂。此前,法、西两国争夺意大利,同时以姻亲关系拉拢英国,亨利八世最终选择站在西班牙一边,并于1522年为长女玛丽和查理五世订立婚约,以期强化两国联盟。不料,查理五世在意大利争夺战取得胜利后,于1526年单方面解除婚约,改而迎娶葡萄牙公主。亨利八世大怒,决定全面结束与哈布斯堡王朝长期的同盟关系,并且迁怒凯瑟琳,提出离婚。

教皇迫于查理五世的压力,对亨利八世提出的离婚请求未予理睬。于是,亨利八世又派遣大臣威廉·奈特以“凯瑟琳曾与亚瑟同房,所以与亨利八世的婚姻无效”为由,前往罗马教廷游说,仍然没有成效。眼见新宠安妮·博林已有身孕,亨利八世着急起来。他决定通过国内力量向教皇施压。他提拔托马斯·克伦威尔等人,在议会通过有利于亨利八世离婚的报告,任命亲信托马斯·克兰麦继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同时向教皇提出拒缴什一税的威胁,但教皇仍然无动于衷。

种种努力无效之后,亨利八世决定与罗马教廷决裂。1533年1月,在未经教皇批准的情况下,亨利八世与安妮·博林秘密结婚,随后大主教克兰麦宣布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与安妮·博林的婚姻合法。同年6月,安妮·博林正式加冕为王后。

1533年7月,教皇为此宣布开除亨利八世的教籍。但亨利八世早已做好了与教皇决裂的准备,并且决定借宗教改革的浪潮一举推动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的领导。此后的两年里,权臣托马斯·克伦威尔推动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案:《禁止向罗马教廷上诉法令》取缔了教皇对英国教会的一切司法审判权;《教职任命法令》规定教会必须根据英王指定的候选人推选主教;《停止向罗马教廷交纳岁贡法令》禁止教皇向英国教职界征收岁贡;《王权至尊法令》宣布英王是英国教会唯一最高权威。以上法令使英国教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新教教派圣公会,不仅脱离罗马教廷领导,还确立了英国国王作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此外,还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规定亨利八世与凯瑟琳之女玛丽为私生女,而与安妮·博林之女伊丽莎白为继承人,所有英国成人均须宣誓承认,否则视同叛国,可处死刑。

至此,亨利八世离婚案告一段落。人们在谈及此事时常常会说,英国的宗教改革是由一桩离婚案促成的。需知宗教改革运动兴起之初,亨利八世曾坚决拥护教皇,大力抨击马丁·路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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