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什么很残忍的酷刑,而受刑者的人又死不了的?

古代的酷刑大多是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统治而出现的工具,还有的则是战争中出于逼供以便获取有利信息的需要。有些酷刑是直接致命,可以令人生不如死,比如凌迟处死、满清十大酷刑等等。还有些酷刑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可实际上也是残忍万分。

这里金兔就想到了两种酷刑:笑刑以及杖刑,这两种酷刑看起来比凌迟、腰斩等酷刑要“温柔”许多,可实际上实行起来,也会令人生不如死。

先说说笑刑吧。

这种酷刑产生于17世纪的欧洲,当时会把犯人或战俘的手脚捆绑起来,接着在脚底涂上蜂蜜、白糖汁或者食盐,然后再牵来一头山羊,让山羊大舔犯人脚底上的美味。

这种刑法看起来没什么,甚至刚开始犯人还会感到很舒适,可慢慢的,随着施刑时间的增加,受刑者会因为奇痒难忍,终究无法克制,然后因为狂笑导致缺氧窒息而死亡。因为这种酷刑短时间内不会造成致命伤害,因此行刑一般会持续数个小时,在此期间,犯人会不断大笑和求饶,场面十分悲惨。据说这种酷刑在汉朝就已经出现了,因为行刑过程中不会留下伤痕,在中国历史上就受到了贵族和后宫妃子的喜爱。

还有一种是杖刑。

这种酷刑一般也不会致命,但同样残忍无比。

杖刑在明朝用的比较多。

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因大臣反对皇帝南巡,被打的大臣多达146人,其中打死的就有15人;明世宗朱厚熜时期,因大臣反对他追封自己的生父为太上皇,他一怒之下就对134人实施杖刑,一下子就打死了17人。

杖刑到底有多可怕呢?

首先是杖刑可以把犯人打得血肉模糊,甚至还可能昏倒过去。最可怕的是廷杖,这种行刑工具由栗木制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还带有倒勾,一棍子打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勾,尖利的倒勾就会从受刑者身上扯出一大块肉来。

廷杖分用心打和着实打两种。如果是用心打,监刑官会把脚尖张开,而施刑者在会时刻留意监刑者的动作表情,当察觉到这点,施刑者就会下手轻点,但受刑者也可能会落个残废;如果是着实打,那么监刑者脚尖微闭,意味着犯人必死无疑。至于采用哪种方式,则取决于皇帝的意思。

至于普通的杖刑,轻则十天半个月不下床,重则直接残废;而且行刑时还有一群围观群众,关键是还要扒下裤子,如果是女子,很可能因受不了侮辱,在受刑后不久就可能选择自杀。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