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如斯的诏狱,终明一朝唯有一人不惧,临死前还写下血书大笑

诏狱,最初是指由皇帝掌管、仅执行皇帝意志行事。诏狱最初指的是两汉中央三公九卿和地方两千石郡守,是专属高级统治阶层的监狱,由皇帝诏书才能开启审判,他们的罪行也只有皇帝亲下诏书才可定罪。将相不辱,这是秦汉特色政治风格,我的罪只有皇帝能审能判能定,其他人管的资格都没。明朝诏狱是历代诏狱中最特殊最不同的一个,成为大明官吏百姓闻之色变的地方。大明藩王权贵进了里面,不死也得脱层皮,免不了的。

恐怖如斯的诏狱,可能终明一朝仅有一人不惧,临死前还写下血书大笑。明朝诏狱又被称为“锦衣狱”,顾名思义,乃是大明锦衣卫自己的监狱,有着皇权加持,没有他们不敢抓的人,没有他们不敢打的人。诏狱归属北镇抚司管理,专理诏狱。

诏狱只为皇帝一人服务,为皇权服务,任何威胁到皇权的存在和事务,都会被主导着诏狱运转的锦衣卫抓起来。诏狱还可以被称为“法外之地”,因为它无需任何司法程序进行缉捕抓人、审讯逼供、行刑处决等等,诏狱就代表着皇帝,明朝死在诏狱的无辜者不计其数。除锦衣卫、东厂、西厂外,无大臣能阻止诏狱中发生的事。很多人都说:进了诏狱出来的人,就比死人多一口气。

皇帝整天处理国事,哪会有闲情逸致来断案审问,他只需要听到一个最简单最直接的结果,几个字就能说完就更好了。也就是说:皇帝对于诏狱中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弄出自己满意的结果,死伤勿论,影响勿论。诏狱的存在无视大明法制,诏狱接管的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大明正式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更无权影响诏狱的审判,就是直接无视了他们的存在。

诏狱设在半地下室,充斥疫疠之气,不透光没小窗,老鼠蟑螂蜘蛛等横行,只有几盏烛火和凄厉的惨叫。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十八刑罚刑具(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等),任何一种都能让普通人受不了,然后崩溃。但是终明一朝有个人对诏狱无所畏惧,也许是和心中理想比起来,这肉体上的痛苦不算什么。

明代《诏狱惨言》描写杨涟在诏狱内被严刑拷打的惨状,“土囊压身,铁钉贯耳”等,《明朝那些事儿》中有着详细的描写。杨涟遍体鳞伤,气息奄奄,手腿骨肉分离,也没有放弃,继续抨击魏忠贤等阉党,揭露明朝“移宫案”真相。

杨涟临近死刑,咬破手指写下一封血书,“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写完后仰天大笑,慷慨就义。这血书能流传下来,还得感谢一个狱卒的不畏死、慕大义。

有人死了,却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彷佛永生不死的不朽存在,杨涟便是。明朝诏狱很大程度上是皇权滥用下的九重地狱,只有恶,没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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