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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3赛季中超联赛、中甲联赛和中乙联赛的赛事组织工作,中国足协于2023年2月15日对外公布了足球字﹝2023﹞96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开展2023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俱乐部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俱乐部在本次准入审查期内全部解决2022赛季及之前所有足球行业内的欠薪和欠款(部分国际仲裁案件应遵照亚足联及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解决)。
中国足球协会根据上述政策要求,分两批对外公布完成债务清欠俱乐部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示结果和后期调查,确认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河北足球俱乐部、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北京北体大足球俱乐部、淄博蹴鞠足球俱乐部、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存在欠薪行为且未能解决。按照足球字﹝2017﹞666号《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8﹞297号《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9﹞2号《关于增加和调整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足球字﹝2023﹞97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调整俱乐部准入规程部分条款的通知》、足球字﹝2015﹞649号《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和足球字﹝2022﹞87号《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取消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河北足球俱乐部、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北京北体大足球俱乐部、淄博蹴鞠足球俱乐部、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上述被取消注册资格的俱乐部的职业球员,可书面通知原俱乐部单方解除原工作合同。另外,此前租借至上述俱乐部的球员应当返回原租出球员俱乐部。希望各级职业联赛参赛俱乐部重视长期规划、理性经营,切实保障和维护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职业联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前身为1994年组建的湖北武汉职业足球俱乐部,曾获得中超杯冠军、中甲冠军等荣誉。2009年2月,湖北绿茵在中国足协注册成功。2011年1月10日,武汉中博置业集团联合湖北东方国际旅行社与鲁巷广场共同出资收购湖北绿茵,俱乐部正式更名为湖北武汉中博职业足球俱乐部。2011年12月,武汉中博置业集团与卓尔(武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俱乐部更名为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2021年2月,俱乐部更名为“武汉足球俱乐部”。2022年4月,俱乐部正式定名为“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
2023年1月25日下午,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不再参加男子足球职业联赛的说明》,宣布解散,结束了14年职业联赛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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