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空姐李某在郑州被滴滴顺风车车主杀害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北京法院的法官对2014年至2018年间,发生在北京全区域内有关滴滴出行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那么,滴滴出行导致的案件是否高发?作为"网约车"平台的滴滴在安全运营方面存在哪些漏洞?我们来看记者的相关分析报道。
姜楠,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的一名法官,她查询发现,2014至2018年间,北京市范围内和滴滴司机相关的强奸案件共发生6起,另外,还有2起强制猥亵女乘客案。
这6起强奸案中有4起发生在滴滴顺风车司机身上,有2起是滴滴快车司机。
凌晨 顺风车司机车内侵害女乘客
2015年7月4日凌晨3点钟左右,被告人郑某接王女士所下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后,驾黑色丰田小轿车接到王女士,当行驶至海淀区小月河西路王女士的目的地时,在乘客已付完车费的情况下,滴滴司机突然锁死车门,窜至后排,采用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将王女士强奸。后司机郑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8月15日凌晨5点钟左右,被告人蔡某驾驶一辆宝马汽车以滴滴顺风车名义搭载乘客徐女士,从北京朝阳区一小区行至大兴区旧宫镇地铁站附近时停车,在车内持电击枪猥亵乘客徐女士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司机蔡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姜楠:这两起在滴滴订单交易过程中的案件也有一些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时间发生在凌晨到早上5点之间,然后其次呢它基本的犯罪形态都属于是在这个定单履行完毕,就是车已经停下来,已经到达目的地之后,那么乘客是被这个司机通过暴力或其它方式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醉酒女乘客 乘滴滴顺风车被猥亵
除了暴力强奸犯罪以外,法官梳理发现,滴滴顺风车在北京还有两起司机强制猥亵女乘客的案件发生。
2016年11月10日凌晨两点左右,滴滴顺风车司机侯某在海淀区五道口附近搭载乘客肖女士前往丰台区方庄的目的地,由于肖女士处于醉酒状态,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趁机对她实施猥亵。后司机侯某被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另外一起滴滴顺风车司机猥亵女乘客的案件,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审理,被害女乘客也是属于醉酒状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姜楠:所以我们也是提示大家,那么如果在这种像夜间订单,或者是像个人出行的情况下,还是要提高警惕。如果女性呢确实处于醉酒状态,又需要这个出行的话,那么还是尽量考虑有他人陪同。
打滴滴认识 线下交往被车主性侵
法官介绍,以上几起案件可以说都是在滴滴出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她查询以往判例发现,在北京区域内还有4起强奸案也是发生在滴滴车主和女乘客之间,但是在交易完成后,双方互加了微信,在随后的线下交往中发生的。
2016年6月24日,北京门头沟的周女士约通过顺风车认识的车主李某出行,期间,李某趁机在周女士喝的瓶装咖啡内放入迷药,也就是安眠药,趁周女士意识模糊时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最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另外一起案件发生在北京朝阳区,滴滴司机作案手段相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姜楠:像我们衍生出的几起案件,其实都是在告诉我们,就是我们对于这种通过网约车平台认识的这样一种社交关系,其实它还是属于陌生人社交的范围,不要那么轻易地去降低对他们的警惕。
前科人员成司机 滴滴监管存漏洞
法官对涉案的滴滴司机身份进一步查询后发现,部分滴滴司机竟有犯罪前科,其中一些还是故意伤害、贩毒等重型犯罪释放人员。这直接暴露出,滴滴公司对顺风车和快车司机的审核注册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没有为乘客提供更为安全的运营环境。
法官查询相关案例发现,滴滴平台对注册司机的审核存在疏漏之处,个别犯有恶性犯罪的前科人员也注册成了滴滴司机,这其中包括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10年刑满释放的宋某,注册成了滴滴专车司机;曾犯故意伤害罪、合同诈骗罪刑满释放的姚某也注册成了滴滴专车司机,此外还有犯过交通肇事罪、贩卖毒品罪等的刑满释放人员注册成了滴滴顺风车、快车司机的情况。这些人都是在随后的犯罪行为中被发现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谢川豫教授谈到,作为一种新型业态,目前我国对网约车从业人员资格问题主要依据的是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
根据这一规定,很明显滴滴平台由于审核不严,让一些具有相关犯罪记录的人员登记注册成为顺风车、快车司机,这明显是有问题的,既没有履行企业应尽的审核把关职责,更是对广大网约车乘客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表示,针对乘客安全问题,他已经注意到滴滴公司最近出台的一些整改措施,比如接单前必须进行人脸识别,顺风车接单时间暂时改为早6点到晚10点,优化乘客紧急求助功能等,他认为这些措施是必要的,但依然不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刘俊海:我认为最核心的就是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的紧急救助服务,特别是消费者在封闭的运行的网约车上,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应该开发软件,消费者一键报警,那么一键报警之后,现在平台的有关解释是平台接到你的报警之后马上会通知你的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你的家属,但是这是不够的,我认为消费者的报警应当同时启动平台以及110系统,另外因为平台具有对司机、车辆包括乘客的卫星定位功能,所以我个人认为应当对于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其它方面的执法力量要提供技术援助,告知车辆运行到什么地方。
公司应建立专业团队处理乘客投诉
针对空姐李某郑州遇害案中,凶手滴滴顺风车主虽遭到乘客多次投诉,但滴滴公司都没有有效处理的情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谢川豫教授认为,滴滴公司应组建专业团队处理乘客投诉,可以考虑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将某些危险消灭于萌芽状态,而不是等案件发生了再去整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 谢川豫:实际上顺风车主他在注册的时候,也可以让这些车主绑定的有信用卡等等,他如果(对投诉)调查核实的话,就可以提前跟车主签订一些协议,在有些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对这个车主和乘客,进行一些民事上的赔偿之类的责任,这些可能更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利益。安全的方面它必须要有一个专业的团队去调查和核实,可能危及到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这么一些投诉的行为。
性侵案夏季高发 凌晨出行需谨慎
在对相关案件梳理后记者发现,很多性侵案件大都发生在深夜或凌晨时分,有些案件是乘客醉酒给了顺风车司机可乘之机,专家建议,在网约车平台提高安全管理的同时,乘客尤其是年轻女性打网约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姜楠法官介绍,在北京发生的这几起滴滴顺风车司机强奸女乘客的案件中,被侵害的大都是20到30岁之间的年轻女性,都发生在6到9月的夏季,案发时间大都是后半夜,其中一起案件,事发前没有任何征兆,另一起在行车过程中,滴滴顺风车司机对乘客进行了言语骚扰和性暗示。案发地点也并不偏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姜楠:因为这两起叫车的目的地其实都是在地铁站旁或者公交站旁,所以严格来说的话,其实停车也就是案发的地点,并不属于特殊偏僻地点。
法官分析,歹徒之所以敢在车内实施强奸犯罪,首先是时间上在后半夜,虽然案发地点并不偏僻,但几乎没有行人;其次,汽车内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环境。
法官提示,年轻女性深夜出行,最好有人相伴,尤其是醉酒的情况下,更不要单独出行。在选择滴滴顺风车或快车的情况下,要特别提高警惕,注意核对车辆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姜楠:那在我们上车之前还是要做一个基本的信息核验,包括您叫的车跟这个所来的车的车辆信息是否一致,然后包括上车之后这个行驶路线,跟软件提示的行驶路线是否一致,如果一旦发生异常,我们应该及时的采用,比如说像通报他人,包括像这个求助客服等多种手段去尽量的把自己这个信息传递出去,确保自己的安全。
(央视记者 冀成海 董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