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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公安交警收集编辑:民警
经三乡交警大队民警耐心教育六旬男子最终认错
5月15日,湖北省嘉鱼县年逾六旬的男子赤膊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在三乡镇被查时,赖在车上不让民警暂扣车辆。后经三乡交警大队民警耐心教育,刘某最终认错。司法鉴定机构5月1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61.0mg/100ml。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5月15日晚,三乡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景观大道大润发路段设点执勤,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20时45分许,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光着上身驾驶超标电动车行至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截停检查。民警当即要求当事男子穿上衣服。期间,民警发现驾车男子满脸通红,怀疑酒后驾车,于是依法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172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依法需暂扣车辆,并欲带往医院抽血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不料,当事男子情绪激动,强行赖在车上不让民警扣留车辆。大队负责人当即对当事男子进行耐心教育,以案说法,指出醉酒驾驶的危险性。经过近半小时的教育,当事男子最终平复了情绪,主动配合民警的执法,并表示今后不再醉酒驾车。民警随后将当事男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经查,当事男子姓刘,湖北省嘉鱼县人,1957年生,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据刘某交代,当晚19时许,他和儿子及其朋友三人在三乡镇顺昌广场某饭店吃饭喝酒后,驾驶电动车回家,没想到路上被交警截停检查。
5月18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61.0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