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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滕州融媒收集编辑:滕州融媒
忘关车窗、忘锁车门、在车上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殊不知一时的疏忽大意,却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1月1日,龙泉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典型的“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帮助失主寻回现金1万余元和数包香烟。
1月1日,龙泉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谢某报警称,自己将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内,次日早上开车时,发现放在车内的1万余元现金和数包香烟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发现车门和车窗完好无损,没有撬盗痕迹。据谢某回忆,他下车离开时好像忘记锁车门。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判断作案人很有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恰巧车主因一时疏忽未锁好车门,被嫌疑人“钻了空子”。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从谢某车内盗走现金后,跟同伙迅速逃离现场。
为了尽快破案,办案民警连续工作12个小时,根据犯罪嫌疑人外貌特征对比,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满某某、秦某等人,最终圈定了嫌疑人的大致落脚范围和活动区域,并在一宾馆内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询问,3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从去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满某某、秦某等3人,在我市人和天地小区地下车库内,通过碰运气“拉车门”的方式,从多辆汽车内盗窃香烟、酒水、现金等财物。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龙泉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停车时尽量停在监控覆盖范围之内,锁好车门、关好车窗以及后备箱,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外,车主切勿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车内,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立即报警。(廖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