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员工工资1.5万 老板竟然“跑路”了!
被执行人黄某与吴某原系雇佣关系,黄某是老板,吴某系其员工。自2016年起,黄某因公司经营不善,便开始陆续拖欠员工工资。至2018年1月,共拖欠吴某工资1.5万余元。
吴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起诉至新晃法院,获得了支持。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支付了4千元后便再无下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收到执行法官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黄某拒不申报财产登记情况,并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多次拨打其电话均不应答,数次上门均不在家。
皇天不负有心人。2018年5月3日,法官再次来到黄某家附近布控,成功将黄某抓获。鉴于黄某毫无还款诚意,欲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当承办法官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被执行人黄某立即表示愿意先偿还一部分,并与申请人吴某电话联系,征求其意见。申请人表示同意黄某先偿还7千元,剩余4千余元在5月底还清。
拖欠装修材料款 “失踪”老赖被堵家中
“我们是法院的执行人员,请开门!”5月16日一大早,新晃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四人来到晃州镇坳背罗村一户居民楼前。此时,居住在此的“老赖”杨某仍在睡梦中。
被执行人杨某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欠下申请执行人姚某1.4万余元材料款。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直迟迟不履行义务。姚某于2018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通过多种方式均联系不上杨某,上门查找也不在家,遂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将执行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杨某,但杨某依然是杳无音讯。
2018年5月16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告知法官杨某刚刚回到家中。执行局的干警们遂迅速出动,一举擒获杨某。
“我没钱,你们抓我也没用!”戴上手铐的杨某依然叫嚣道。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表明,如果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杨某看到“动真格”的法官们,知道再也躲不过,赖不掉后,乖乖地自觉履行了给付义务。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还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新晃法院执行法官奉劝每一名老赖: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必须履行,莫要再存侥幸心理,否则等待你们的便是“牢狱之灾”。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