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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濮阳收集编辑:清丰县
5月16日上午8时,在清丰县人民法院接待区办公室内,曹某当面从被告刘某手中接过孩子的抚养费时,不禁连连表示感谢。
据了解,曹某原为内蒙人,和被告刘某打工相识,很快坠入爱河,有了第一个孩子后,两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不断,最终走上分手的道路。2015年春节刚过,曹某带着3岁的孩子回了内蒙老家。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被告刘某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6000元给曹某,直至孩子18周岁。令曹某没有想到的是,被告刘某不仅不拿孩子抚养费,而且还很快又结了婚,曹某向清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案件属涉民生案件范畴,立即启动绿色快速执行程序,承办人当日启动财产调查,并寻找刘某,但被告刘某长期在外务工,其家人也不配合。见此情况,清丰县人民法院将被告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名下的所有的银行账号予以冻结。一个月后,走投无路的被告刘某在其家人的带领下来到清丰县人民法院,承认错误,并如数当场兑现孩子抚养费。(记者 张峰利 通讯员 王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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