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庞磊)醉驾后被吊销驾驶证,理应引以为戒,可洋县戚氏镇男子白某却心存侥幸,再次驾车时被洋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5月22日16时,洋县交警大队民警在108国道与洋县朱鹮大道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欲进又止,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白某闪烁其词,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白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且自己交代:“去年10月份,我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汉中市交警支队吊销了驾驶证,今天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去县城办事,结果被你们查获了”。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洋县公安局依法对白某裁决处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当白某走到洋县拘留所门前时,后悔已晚矣。
通讯员:庞磊 编辑:翟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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