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一张娃哈哈内部文件截图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考虑到员工低龄子女‘六一’儿童节没人陪伴,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2018年6月1日,至少有一名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在职员工,公司予以放假1天,陪伴孩子。”(5月27日《海南特区报》)
众所周知,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六一国际儿童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换句话说,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享有放假资格只是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而他们的父母不享有放假资格。
如果只是还在上小学、幼儿园的孩子放假,他们的父母却不放假,意味着父母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并不能陪伴孩子。最重要的是,很多小学、幼儿园而且是越来越多的小学、幼儿园,在六一儿童节这天举办以学术为主角的文艺汇演活动,不少孩子在这一天将登台表演。家长不放假,意味着孩子好不容易拥有登台演出的难得机会,家长却无法在现场见证,为孩子拍摄照片,留下美好的演出瞬间,这无疑会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留下遗憾。
娃哈哈等企业以内部员工福利的方式,给有未满14周岁子女的在职员工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放假一天,让他们可以好好地陪伴孩子。娃哈哈的这种员工福利政策,值得点赞,也值得更多的企业学习。这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用企业内部制度方式打消了员工六一儿童节如何陪伴孩子的后顾之忧,反过来有利于让员工对企业产生的归属感、凝聚力,以更好的工作业绩回报企业。
然而,在目前很多企业并没有自发给家有儿女的员工放假,像娃哈哈这类自发给员工放假的企业很少,大多数家有儿女的父母不能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陪伴孩子,还得继续坚持在工作岗位上班。从这个角度说,要让广大父母都能在六一儿童节陪伴孩子,儿童节给家长放一天假不能只是靠企业自发给员工发福利,还必须上升为法律,让六一儿童节这天给有孩子的员工放假成为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实际上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特区,都有家长在儿童节享受放假权利的法律规定。退一步说,避免加重企业负担,至少应当做到家有儿女的家长在六一儿童节这天享受自主调休权。
当然,广大家有儿女的父母也应清醒的认识到,陪伴孩子的成长不能只是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更关键的是,平时要放下手机,多抽出一点时间陪伴孩子,让父母的陪伴成为孩子整个童年时期的最美好礼物,而不只是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收到的最美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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