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检察院发布校园欺凌典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今天(5月29日),扬州市检察院发布校园欺凌典型案件,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人,扬州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2017年2月28日,受害人小刚在扬州市某学院门口因琐事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发生纠纷,随后遭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凶狠殴打。广陵区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余曦介绍,事发当时,其中一名嫌疑人上去就对被害人脸部打了一拳,另一名嫌疑人看到这个情况也上去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导致被害人鼻梁骨折。

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检察机关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6个月的考察帮教,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2018年3月考察期满,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余曦检察官介绍,广大未成年人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首先要向家长或者是学校反映,其次自己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在这个过程中不能越过法律的界限,同样以暴施暴的话,可能会引发更多的校园欺凌或更多的伤害。

据了解,2016年以来,在校学生涉嫌犯罪发案数量,由2016年的13件下降为2017年的10件,扬州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来源 | 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 | 郑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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