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儿童交通事故频发,东莞交警给家长敲警钟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戴小星报道 临近 "6.1" 儿童节,东莞交警通报了近期几宗涉及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再次敲响了儿童交通安全的警钟。

偷骑电动车上街结果发生事故。

11 岁儿童偷骑电动车上街

3 月 31 日 17 时 10 分,宋某驾驶粤 B368** 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石排下沙村综合市场路同兴厂前十字路口时,与一辆从左边路口驶出的共享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共享单车骑行者李某(13 岁)受伤、两车损坏。李某为附近小学学生,当时放学后,骑着共享单车,搭载着另一名同学(站在自行车架上)回家,结果没骑多远就发生事故。

5 月 4 日 22 时 47 分,袁某驾驶粤 S2RR** 号牌小型轿车途经东莞市麻涌镇淡水河大桥进入水乡大道辅道时,与从右侧骑驶自行车横过马路的黄某(13 岁)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送医院。

5 月 6 日下午,魏某(11 岁)乘父亲外出,拿了父亲电动车的钥匙,载上同学李某去桥头岭头广场打篮球,于 15 时 40 分准备返回田新住所。行驶至供电公司红绿灯路口路段,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继续行驶,行驶到路中心位置时与绿灯通行的粤 S08XX 的小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上两名儿童受伤。

交警提醒:儿童必须年满 12 周岁才能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必须靠道路右侧行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正确使用斑马线、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横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骑行过程中,自行车不能额外载人。

6 岁儿童马路边玩游戏被无牌三轮车撞伤。

儿童在危险区域玩耍被撞身亡

4 月 28 日 18 时 30 分许 , 何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长安上沙华丽路从南往北方向行驶至 27 号路段时,遇黄某行人(6 岁)从右往左跑着横过车道。在此过程中,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车头与黄某身体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倒地受伤。 据了解,黄某当时在路边与小朋友利用停在路边的车辆为掩护玩打枪游戏,玩耍的过程中,黄某突然从车后想跑向路对面,在跑的过程中被三轮车撞倒。

5 月 11 日 8 时许,罗某驾驶粤 S1F6** 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大朗镇高英路 217 号路段与行人吴某(5 岁)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时,吴某独自在道路边玩耍。

5 月 23 日 17 时 39 分许,陈某驾驶湘 DCC9** 号牌小型轿车从黄江镇北岸村往公常线方向行驶,途经黄江镇某汽修厂门口左拐弯时,该车车头与在路边玩耍的行人毛某(2 岁)和徐某(4 岁)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毛某受伤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

交警提醒:小孩因缺乏足够的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安全意识往往较低,不能辨别危险的存在,从而也就进入路口、停车场出入口、车后、车底等危险区域玩耍,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将小孩置于自己的视力范围以及可控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还应该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区域,知危险、会避险。

孩子骑自行车横过马路被撞伤。

儿童独自过马路险象环生

3 月 12 日 20 时 00 分许,五岁小男孩阮阮跟妈妈易女士在厚街镇下汴新村一区 1 号逛街玩耍。易女士在路上碰到一熟人,就站在路边闲谈了几句,却忽略了小孩,阮阮一个人独自来到了马路边,想着要过马路。阮阮站在路边见没有车通过,便一路快跑冲向对面,结果与邱某驾驶的悬挂粤 SV49XX 号牌小客车侧面发生相撞,幸亏邱某刹车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3 月 20 日 17 时 38 分许,邱先生驾驶粤 S9MM** 号牌小型轿车行驶到东莞市厚街镇三屯富怡名居 1 号门对出路口时,一大一小两个小孩突然从路边停靠的车中间冲出,幸亏他刹车及时,两个小朋经过检查都无大碍。

交警提醒:儿童以步行的方式参与道路交通时,作为监护人应该陪同,并注重平时的言传身教,教会孩子走人行通道、过街天桥等过街设施,经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是没有斑马线的路段时,应该遵循 " 一停、二看、三通过 " 的安全原则。切勿突然从车后方闯进机动车道或是突然奔跑、折回通过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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