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二次饮酒驾驶的驾驶员。
当天夜间23时24分,一辆棕色皮卡车往向阳桥方向行驶,织金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的同时,一股酒味扑鼻而来,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查询核实,驾驶员王某,持C1驾驶证,于2016年5月30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织金交警大队处罚,现属于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被处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