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午,在嘉兴平湖曹桥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粗心的父亲在驾车拉货时,因粗心大意将1岁3个月的儿子压在车轮下。
当天中午,姚师傅打算驾驶自己的货车从家中出发,打算去拉货,但是刚刚起步驶出家门口,在路人的呼喊下,才意识到发生了状况,马上下车查看,发现自己年仅1岁3个月的儿子在自己的货车车轮下,伤势较重,立马抱起小孩赶往嘉兴,因病情严重,转往杭州接受治疗。
经交警了解:事发当日,姚师傅1岁3个月的儿子由其妻子及母亲照看,姚师傅在出发时其妻子母亲都在屋里,于是他想当然的以为孩子也在屋里,在上车发动车辆时便没有注意车辆周围的情况,没有发现自己走到屋外在车子旁边玩耍的儿子,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日前,姚师傅家的儿子恢复良好,即将出院。
交警提醒:由于4岁以下的孩子对危险的感知能力还比较弱,同时身高也比较矮,再加上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以及疏忽大意,很容易发生儿童意外交通事故。驾驶车辆起步时,应当检查车辆周围情况,避免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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