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被济宁人民"遗忘"的楼盘预售许可证"的文章,在网上走红,里面阐述了关于购房的一些基本知识,对现有热销的楼盘的办证情况进行了描述,文章惊人之处在于它给大家提供了一张表格。
表格中是多个没有拿到《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近期通过调查发现,济宁城区仍有不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入会”、“预约”、理财为名,行“预售”之实。首先带大家普及下《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既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又可能对购房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那么上述的这些项目是不是在违规炒作呢?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通告中看到: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设立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不得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传单等形式发布宣传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预售方案、一房一价等相关资料;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通告强调,对商品房违法预售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销售房屋的,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预售房屋的,属违法预售行为,由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表格一出惊四座
有些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寻机违规操作,甚至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且对外公开销售。皇营东郡就是其中的一例。表格上传网络以后,房产界的大咖们一时间做不住了,各种救火,各种告急,来自四面八方的和谐号全体出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和谐。除了和谐以外,各大房地产上演了精彩的变形计。首先撤掉对外宣传交费优惠全部停办,除非是熟人介绍,不然只会让你看,然后留个联系方式,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让你交费。无耻啊!
说远了,还是回来聊皇营东郡。皇营东郡位于济宁市洸府河以东、红星东路以南,与如意嘉园隔河相望,是由济宁金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
皇营东郡作为这些房产项目其中的一员,还是比较低调的,除了无证预售,违规收取认筹金以外没有太高调的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算是一个比较规矩的房地产开发商,但是这次被卷入这个阵营,我真的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皇营东郡二期未拿到预售证,多次发布认筹信息,是否合规?
小编看到,2018年1月28日,我们的皇营东郡就在某平台上进行认筹宣传了。
3月28日某媒体发布:皇营东郡二期认筹开启,优惠交一万抵三万,户型面积区间110-280㎡。皇营东郡紧邻12万平方主题城市公园,依据“社交.运动.亲子”理念进行设计,内设时尚社交乐园、时尚运动乐园、时尚亲子乐园三大功能主题区,打造环形跑道、足球场、婚礼草坪、庆典广场、儿童游乐、萌宠乐园等主题元素,创造永不落幕的乐活生活。
不过,现在去,恐怕售楼中心要告诉你“我们现在不接受预订,开盘的时候在通知您”,奇不奇怪?不奇怪,既然都有曝料了,多少也要顾及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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