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特区报报道,男子李某身轻如燕善于攀爬,可惜完全没用在正途上。李某趁着黑夜通过攀爬外墙管道的方式,潜入海口某小区多次入室盗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处罚金2000元,尚未追回的被盗物品将继续追缴。
当天凌晨2时许,李某四顾无人后翻越栏杆进入海口某小区A栋,从楼梯走上楼顶,顺着23层高楼的外墙管道往下爬。凌晨3时许,李某爬到17楼,他先趴在窗户上观察,确认17A房的客厅无人后便从窗户进入房内,将放在沙发上的一部iPhone6S手机盗走。
接着,李某又继续通过攀爬外墙管道的方式来到16楼、9楼和6楼,均从窗户进入房内,盗走16B房主叶某的一部三星手机及300多元,9B房主秦某的一部HTC手机及200元,6B房主苏某的一部iPhone6手机和一部iPhone5S手机。随后,李某逃离现场,今年1月16日21时许,公安民警来到临高县某宾馆258房,一脚踹开房门,迅速将屋内的李某摁倒在地。李某怎么也没想到,时隔两年,自己还会被抓。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处罚金2000元;尚未追回的iPhone6S手机一部、三星手机一部、HTC手机一部、iPhone6手机一部、iPhone5S手机一部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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