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邻里一点小矛盾 邻居竟拿花盆砸窗出气

6月29日,一位家住安庆市大观区龙门口7号楼105室的住户黄女士反映说,她家的窗户玻璃28日晚19点50左右被邻居用窗台上的花盆所砸,花盆砸进室内,致家中正在写作业的13岁孩童受到惊吓并腿部让玻璃划伤,砸窗户的正是隔壁的邻居鲁某家,目前黄女士已经报警。

黄女士介绍:“我现住的房屋为上世纪建造的单元房,整排单元房后面都有一堵墙,一楼的住户都顺着那堵墙自己做了一个垂直的封闭墙,这样每户就有了自己的一个后院。2016年6月买房以后,因为涉及采光和后期家里安装空调外机等问题,搬到龙门口后我便开始着手使用后院,而事与愿违的却是隔壁住户却将围墙圈到我的房子后面,为此我找到邻居鲁某,承诺愿意对半承担前期建造院子的费用,取得对后院的使用权。但鲁某并不同意。后我也为此事专门通过电话与鲁某取得联系,在当面交谈与电话沟通均没有结果,我和邻居鲁某的纠纷从此开始,又因家中最近要装空调,空调外机挂在自己房屋外墙,外墙又是鲁某在我们家外墙外圈起来的院子,鲁某认为外墙是她家的,所以双方矛盾升级。”。

据黄女士说,她期间曾经找到滨江苑社区、玉琳路街道办及城管部门反应情况,均协商调解无果。目前,黄女士和鲁某双方邻里矛盾仍没有解决。

针对黄女士遇到的问题,安徽引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飞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造的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邻居家的院子影响到黄女士采光通风等正常生活,建议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法维权。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