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小区有人拐卖小孩?真相竟是.....

原标题:永州一小区有人拐卖小孩?真相竟是.....

谣言一

“光明小区抓住一个拐卖小孩的人贩子,三个人,跑了两个!”6月29日上午,这则“人贩子出现在县城光明小区”的消息在微信圈内广泛传播,还配上了“人贩子”被抓的视频。

记者从祁阳警方获悉,经多方查证,不存在网传的拐卖小孩行为。

据记者了解,事发当日早上7:10分左右,儿子患白血病的谢某(女,74岁,梅溪镇人,无犯罪前科,曾在县城从事乞讨活动)在县城光明小区向黄先生(网传被拐卖小孩的爷爷)讨钱,遭黄先生拒绝后离开。因怀疑谢某与自己接触过程中对自己1岁半的孙子多多(化名)有所“图谋”,黄先生便和妻子一起追赶谢某并发生误会。

目前,小孩多多已经苏醒并在医院观察当中。经医院初步检查,未发现多多有中毒迹象。请广大网友理性对待、仔细甄别网络信息,切勿信谣传谣!(祁轩)

谣言二

2018年6月29日下午, “祁阳吧”内有网民发表贴文,内容为“据称今年被淹死的状元是你们祁阳的,人各有命富贵在天,求告知。”并附上了一个视频;微信朋友圈中有网民发表贴文,内容为“祁阳县高考状元686分,溺水身亡。这样一个天之骄子,说没就没了,你不担心意外,侥幸心理,是因为你没有切身体会过意外带来的伤害。”并附上了一个视频。经比对两个视频内容完全相同。

祁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立即与相关部门核实,祁阳县近期发生的三起溺水事故中没有高中毕业生。该贴内容系谣言。

诚然,暑期来临应当提醒大家,拒绝野泳,但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扩散周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个人社交网络上的相关信息,也请及时删除。

来源:中国微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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