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难不难?常常都有基层执法者抱怨,执法难,民众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做不下来;而民众也是一肚子苦水,有些基层执法者粗暴执法、工作不负责任,让他们吃尽苦头。近日,延安一男子被西安警方错录为犯罪分子,更令民众对基层执法者失去信任。
2018年4月,延安宝塔区的沙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他成功成为村主任的候选人选,并且在预选时得票数也是最多的。看起来十拿九稳的事,却突然出了意外。在政审时,当地派出所向镇政府出具了沙某的犯罪证明,沙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即将到手的村主任职位飞走了。
经查询,原来是在2016年10月18日时,西安开元路派出所办理一起盗窃案的时候,把沙某哥哥的信息错录为沙某,包括办案卷宗、判决书、监狱的释放证明以及公安网络办案系统里的罪犯姓名都是他的名字,而且其他信息也丝毫不差。
沙某表示,这种情况怎么也不该发生啊,难道办案的时候都没有确认身份的吗?这样不负责任的办案,不仅让他错失村主任,也让他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失,当地百姓都认为他犯过罪,是个罪犯,以后还怎么抬头做人?
今年5月25日,沙某就找到西安开元路派出所。西安开元路派出所也很快就确认,确实是这边错录了罪犯信息,并表示将迅速纠错,给沙某一个处理结果。然而到7月了,处理结果还是没有出来。
沙某的事件不是个例。陕西榆林一男子王某被榆林市榆阳分局错录为罪犯,十年后才在媒体的介入下得以解决;广东龙川一大学生公务员考试第一,却因为家乡派出所错录为罪犯政审无法通过;湖南岳阳一男子因被错录为罪犯,多来年屡遭警察盘查;辽宁一男子应聘时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在同一个地方发生了6起盗窃行为......
基层执法工作的不负责任,让这些无辜的人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极大的名誉损坏,公务员工作与之无缘等。而在无辜者维权的途中,又遇到各种推诿,“这个不清楚”、“可能系统的问题吧”、“不是什么大事”、“我们正在沟通,回去等消息好吧”,然后一等就是几年。即便最后在舆论媒体的压力下事情解决了,这些无辜者也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办事不负责任,出事不愿负责。都说执法难,或许执法难,也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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