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疯传这样一句话“我凭我自己本事借的钱,我凭什么要还!”看似玩笑,其实反映出社会上一种“老赖”心理。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陆续受理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
南国早报
据法官介绍,这批“校园贷”是大学生通过某金融投资公司的“704校花”业务借贷。
从借款合同看,每个案件借款金额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来买高档手机。手机到手后,这些大学生没有还钱,从而成为被告。
因很多大学生不在本地,该系列案立案后,法院只能通过合同上所留地址寄送应诉材料,但不少材料遭到拒收。
为保障被告大学生的合法权益,6月初,主办法官和原告方找到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他们参加座谈会,协商还钱。但是没有一人愿意参加。
法官只好和高校老师沟通,原告也提出了调解方案。
按照该方案,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
然而,此行只有3名大学生选择和解,并一次性归还了借款。
这3名大学生已找到好工作,毕业就去报到;父母担心他们因此事“丢”了工作,所以不得不替他们出钱处理。
让法官大跌眼镜的是,这3名大学生称,收到法院传票后,被起诉的大学生专门成立了QQ群!
他们认为,国家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而这个“校园贷”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可以不!用!还!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不知道他们哪里听来这些错误观点,如果这些大学生败诉仍不还钱, 等到上老赖“黑名单”,不仅要还钱,还会给个人信用留下污点"。
唐唐觉得,虽然这些小贷平台多数存在问题,但欠债还钱才是天经地义,千万别薅羊毛薅出了信用污点再追悔莫及。
“老赖”后果,与本事件无关
个人信用出现了问题,轻则不能乘坐高铁、飞机,重了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呀!
特别是学生党粉丝们,大家千万不要超前消费,更别被冲动消费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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