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换号未解绑支付宝 新号主盗财26万获刑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号码变得越来越重要,除了通话联络,还被广泛应用于绑定银行卡、APP账号等各类应用。可是一旦更换手机号码,如未能及时解除绑定,网络财产被盗的风险也将随之而至。近日,南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发现新买的手机号码已绑定支付宝,遂私改密码盗取旧号主账户26万余元。

旧机号未解绑 新号主乘机盗财

2018年1月,被告人周某在移动公司实名申请了一个移动电话号码。被告人周某在用新手机号码申请支付宝账号时,发现该号码已经绑定了一个支付宝账号,无法重新注册。

被告人周某没有试图解除绑定,而是尝试找回原账户的密码。被告人周某按照支付宝“找回密码”程序,成功接收到密码重置的验证码,据此重新设置了密码,并通过这个密码顺利进入了支付宝。

进入支付宝后,被告人周某发现支付宝账户有人民币33万元余额,且身份证号码、店铺等信息一览无余。被告人周某试着向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转账,顺利通过身份验证,结果转账成功。

这一意外的收获,让被告人周某顿时觉得自己中了大奖,于是先后8次将支付宝里的26.5万元钱款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被害人后知后觉 “二次号”藏安全风险

实际上,被告人周某所购的新手机号码是个“二次号”。该号码原系被害人张某某父亲张某春使用,张某某以此注册了支付宝账户并持续使用,该号码被停机后并不影响张某某支付宝账户的正常使用。

而按照通信公司惯常做法,手机号码欠费超过半年,就要被回收并重新出售。“二次号”流入市场后,其原先绑定的资料无法清理。

2018年2月10日,被害人张某某在使用其支付宝时发现其账户内仅剩7万余元,且密码被更改,张某某随即报警。

次日,张某某致电涉案手机号与被告人周某取得联系,被告人周某承认其更改了张某某支付宝账户的密码并转走26.5万元;同时,周某要求张某某将上述款项作为借款借给其,期限为三个月,其每月支付利息2650元,张某某表示同意。其后,周某添加张某某微信,并将自己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发给了张某某。

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 判刑三年

2018年3月30日,被告人周某被抓获。2018年5月30日,被告人周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张某某26.5万元,张某某对被告人周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系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涉案手机号码,被害人与其取得联系后未否认盗窃事实,还将其身份信息主动告知被害人;其被抓获后,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所有损失并获得谅解。故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周某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赔偿谅解情况等,认为周某符合缓刑条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示:换号要谨慎 解绑不能忘

随着网络支付、网络理财的飞速发展,一部小小的手机已深度影响人们的日常经济活动。手机号码不仅仅只是一个电话号码,同时也是个人信息和资金的总钥匙。在实施“实名制”之后,用户手机号更是被视为一种资产受到运营商、品牌商家、软件应用商等各类商家的重视。

南山法院办案法官表示,手机支付在带来便利的同时,背后的网络财产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由于手机号码与其他账号的绑定关系存在于第三方公司,运营商无法掌握这一信息。对于二次入市的手机号码,如果用户在销户前没有解除手机号与其他账号的捆绑关系(一般因号码绑定的软件还能正常使用而放松警惕),就存在被新机主登录窃取个人信息或账户内财产的风险。

法官提醒市民,在更换或者注销已经绑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手机号码时,应当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及时申请解除绑定服务,或者前期就对账户进行实名认证,确保个人隐私、银行账户的安全,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财产损失。依重要程度而言,大致可按下列顺序一一解绑:

① 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绑定

② 证券、理财等金融类业务绑定

③ 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软件绑定

④ 淘宝、京东等电商类软件绑定

⑤ 微信、微博等交际类软件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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