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必备手册|离职证明有多重要?这是我听过最好的答案!

当入职一家新的公司的时候,通常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提供一些基本的资料,资料当中有一项是很多小伙伴在上一家公司离职时都会忘了开的东西,那就是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有小伙伴在后台问猫猫,如果没有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会对自己找工作的时候造成影响吗?

在这边,法猫猫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影响很大!

来看一则案例: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赔偿36000!

张女士与深圳某个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器显示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14日,工作岗位为人事,月薪3K.

2016年8月,公司以邮件形式向张女士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通知书,张女士确认收到,并于2016年9月14日合同终止时离职,而张女士离职时公司并未给她开具离职证明.

半年后,张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未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找不到工作的经济赔偿36000元.

张女士提供了应聘公司出具的录用通知以不录用通知,通知上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7日,聘用岗位为人事处主管,工资为每月6000元,证实了因为老东家未能提供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新公司,产生了损失.

2017年5月,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女士损失赔偿36000元.对裁决不服,提出诉讼.

公司不开局离职证明,导致张女士未能找到工作,该赔

法院认为,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一句的事实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公司提供的快递单并未提供张女士签收的凭证,法院向申通快递核实有没有查询到该快递的投递记录,不足以证实公司在终止与张女士劳动合同时,已依法及时为张女士出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其次,仲裁委对张女士出示不录用通知书证据中的公司进行调查,确认该公司确实出示张女士录用通知及不予录用通知,足以表明该公司因为张女士未能出示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所以未能录用张女士的事实。

最终,一审确认公司为在法定时间内为张女士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张女士未能免俗入职的事实,故公司应依法赔偿张女士的损失,判决公司支付张女士未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成的损失36000元。

不公平!找不到工作是她太懒,和公司没关系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改判为其无需向张女士支付赔偿金。

公司认为,张女士从离职后半月内找到工作,因为没有离职证明而被拒绝,张女士完全可以在此应聘其他工作,但却不继续找工作,所以张女士的损失完全是因为她自身的懒惰造成的,与公司无关!

一审判令其按照每月6000赔偿张女士6个月共36000的工资,却不考虑张女士完全没有提供劳动,不公平。

而且,张女士离职后跟公司失去了联络,导致公司没办法向她邮寄离职证明,而公司也向张女士户籍所在地邮寄了离职证明。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公司没有开离职证明导致张女士没被别的公司录用,应当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没有向劳动着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该公司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应予支持。入职新公司,为什么要出示离职证明?

一、这是为了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考虑。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该持着本单位出示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办理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大多数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都会要求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离职证明。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的话,可能会影响劳动者就业,这样就会存在赔偿责任的风险。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如果不以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开离职证明的话,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也可能会让劳动者找工作的时候受到阻碍。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未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导致的赔偿争议主要有两种类型

1、赔偿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2、未能就业的工资损失

法律虽然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是根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劳动者应该举证证明确实存在经济损失,并且证明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着因果关系,不然的话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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