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吃鸡惹的祸!河南小伙吃了四只“鸡” 被判刑3年罚款3万!

要说现在什么游戏最火,很多网友大概都会提到“吃鸡”。

然而,近日,河南信阳一男子却因为“吃鸡”,被判刑3年罚款3万!这到底是咋回事?

原来,该男子吃的“鸡”,不是我们所说的游戏“吃鸡”,他吃的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据悉,该男子在集市上购买了捕杀“野鸡”的工具,一共抓获四只“野鸡”,且将其作为菜食用。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男子猎捕、杀害的“野鸡”均为白冠长尾雉,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目前,该男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国家资源损失费2万元。

小编在此提醒,人与自然本应和谐相处,请大家不要伤害野生动物,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我们人类共同的动物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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