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人居坏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夯实公共基础设施,在农村建盖垃圾池是改善人居坏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大好事。可是总有一些人因私损公。这不,在铜仁市万山区茶店村有一男子因自家养鸡场被影响,竟一怒之下持锄头将其砸坏。
事情还要从今年6月19日说起,茶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茶店村黑岩坪杀牛坪垃圾池遭人破坏,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走访调查发现,该村村民陶某有重大嫌疑。
经调查后发现,该村陶某在该垃圾池旁修建了一个养鸡场,6月19日,陶某的爷爷对其发牢骚说附近的垃圾池引来了老鼠和虫子,把养鸡场的好多小鸡咬死了,听到爷爷的抱怨后,陶某竟一怒之下手持锄头将其砸坏。
经询问,陶某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万山警方依法对陶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国家公共设施、公私财物神圣不容侵犯,故意损毁的公安机关将以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严打严处。
法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作者 张兰 来源:万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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