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辩是非|网约车新政落地,巨头滴滴要“裸奔”到几时

云集四方评论,小明陪你“辩”新闻。

7月18日,济南市交通委颁发首批网约车平台牌照,爱召车、万顺、首汽、神州以及呼我出行五家网约车平台在列。

有网友可能要问了,“领证”的网约车平台里,怎么好几个我都没听说过?常用的滴滴出行怎么没有在列?公开资料显示,滴滴与优步合并后占领网约车市场90%的份额。没有“巨头”滴滴的网络车新政,算真正落地了吗?

好在,18日下午,滴滴济南相关工作人员回应,他们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尽快提交材料。

而根据济南客管中心的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7月31日前要将所有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车辆、驾驶员清理完毕。

新政还有几天就要落地,滴滴不着急么?

已经在积极准备,但是处境太尴尬

2018年1月初,济南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细则,网约车门槛要求车龄为一年以下,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高于11.5万元。新能源汽车轴距在2.6米以上、非新能源汽车轴距在2.65米以上。

根据这个标准,滴滴平台上的大多数快车都不符合要求。

据媒体之前的报道,济南市场上的滴滴快车中有1200余量对公车辆,这些车属于18家汽车租赁公司。对公车辆都是7万-8万元的轩逸、世嘉、桑塔纳、捷达、凯越等车型。如果严格按照新规执行,这些车全部不合格。

其次,网约车司机方面也是困难重重。据媒体报道,2016年年底,新则刚出来时,就有不少司机犹豫要不要继续干下去。因为滴滴平台上有大量的兼职司机,“且不说自己的车是否达标,以后开网约车,司机还得考试拿证,太麻烦了。”更为关键的是,私家车要变成营运性质车辆,车辆报废时间变短,而且贬值快。

诸多因素之下,滴滴在牌照申请之路上与同行相比,拖拖拉拉。但是,经过了六个月的过渡期,也该准备的差不多了,为何滴滴至今仍一直拖着,迟迟没有明确清理不合格车?

小明查阅资料发现,滴滴“拖沓”并非首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在5月时曾以《网约车新政落地8个月,滴滴在潍坊还没备案登记》为题,报道了滴滴在潍坊脱离监管,说配合新政却不备案的情况。

报道中,潍坊市运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滴滴始终以自己为互联网企业不是交通运输企业为由,不到潍坊下设分公司,这其实就是在规避责任。”有业内人士分析,开设分工司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需要承担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另外一点,滴滴有相当数量的车辆是不符合各地网约车新政的要求,如果严格执行新政,滴滴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就会受到影响。

“我们期待有能与滴滴抗衡的平台进入市场,与滴滴形成竞争,在竞争中逐渐让市场更规范、良性地发展。”潍坊运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距离8月1日还有几天,滴滴会不会主动清退不合规车辆?小明期望是个好结果。

但是,倘若济南网约车新政落地了,滴滴仍没“领证”,会怎样?

济南网约车新政的落地时间是8月1日,之后仍没“领证”的平台便是“无证上岗”,对于滴滴网约车司机来说,则成了“非法营运”,在日常运营方面,会受到运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处罚。而对于乘客来说,如果出现事故,那么乘客和司机都将得不到必要保障和赔偿。

9成未达标快车若清退,会否重回“打车难”?

规范网约车,是为乘客的出行安全着想。作为乘客的我们,当然希望滴滴快“领证”。但是,有不少市民担心,倘若占市场主导地位的滴滴清理了不合格车辆、司机,是否会出现“打车难”的情况?

济南时报曾经报道,如果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执行,济南超9成网约车将被淘汰。到时候,是否会面临供需失衡的情况?供需一旦失衡,市民将重回“打车难”。

其次,规范后市民打车是否会变贵?据生活日报之前的报道,如果都换成十多万以上的车,市民的出行成本肯定要大大增加,原来6块钱的路程,以后可能要翻倍。

@济南市民徐女士:网约车被打压后,打车市民又成了鱼肉!交通部门必须充分考虑市民的打车感受。

@济南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现在我们被放在一个与出租车对立的位置。

@王师傅:如果严卡政策,我的车肯定不符合要求,但我同样需要养家。既然要统一管理,主管部门也应考虑我们的生存处境。

显然,中央去年2月确定网约车“高质量服务、多元化发展”的总原则时,初衷绝对不是要清退市场上9成的网约车。

但各地拿出的管理细则,多数都相当严苛,事实上造成了“9成网约车或被清退”的后果。这不免让人起疑:地方客管部门是否有偏袒传统出租车利益群体的意思?

@光明日报:地方网约车细则的制定,确实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比如对市场创新的鼓励,对民众出行便利和多元化出行需求的满足,并兼顾传统出租车的利益。

南方日报:网约车本身面对的就是多元需求,它借以壮大的也是发展多元市场,网约车非但威胁不到出租车,反而能让出租车行业看到自身的弊病,在优化服务、改善体验上下功夫。

网约车是共享经济的代表,让市民的出行更加便利。地方部门应该以乘客为本,认识到网约车的价值,对细则进行更好的调整,是规范而非“束缚”“挤压”,否则新政的初心与美好,岂不化为乌有?同样的,滴滴方面也应配合地方部门做好调整,不合格的车辆、司机该清理的清理,别光仗着自己的行业垄断地位,嘴上说配合,私底下却拖拖拉拉。

行业巨头和地方政府打起拉锯战,已经颁布的政策变得“名存实亡”,这不符合法治社会的建设要求,更不符合普通公众的根本利益。如今全省都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各地不妨拿网约车做个样板,真正从公众出行利益角度出发,该服务好的服务好,该严肃处理的严肃处理,不能让网约车继续“裸奔”,更不能让法律没有尊严。

(壹点号·明辩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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