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保安偷开巡逻车撞倒1岁半幼童 不道歉在路边抽烟

据央广网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亚运村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案子:李女士带着1岁多的女儿诺诺到公园玩耍,结果却被公园巡逻的四轮车撞倒,据了解,该驾驶者龚某是公园的保安,当天是偷开巡逻车并撞了人。事后,龚某不仅没有道歉还站在路边抽烟,孩子也在出事后受到惊吓。于是李女士索赔8万未果,将司机龚某及其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2017年11月12日,高先生和妻子李女士带着1岁的女儿诺诺一起到北京常营公园观赏银杏。他们在人行道内侧拍照时,迎面开来了一辆电瓶巡逻车,不仅撞倒了正在扶着诺诺走路的高先生,还伤及了诺诺。

高先生说,车子开来时,他本能地护住诺诺,但由于车速太快,他被甩到了一边。巡逻车车轮从诺诺的左边胳膊上碾了过去,并撞到了她的脸。“孩子起来以后整个呆住了,好心的路人逗了她一会,她才哇地哭了出来。”高先生的妻子补充道。

据了解,驾驶巡逻车的龚某是该绿化公司的保安,平常只负责保卫公园的安全,不负责园内的巡逻。事发当天是周末,龚某带着他的两个朋友私自去保安室拿了巡逻车的钥匙,在公园“兜风”。由于技术并不娴熟,龚某在躲避行人时方向失控,车子冲上了人行路,最终酿成了意外。经交管部门鉴定,本起事故属龚某全责。

高先生说,事发后他们立刻叫了救护车。除了外伤,诺诺还有明显的惊悸表现。但医生表示,CT检查可能会对幼童的大脑造成损伤,只能先观察一段时间。

而事后被告公司的态度也让人难以接受,李女士表示,他们尝试过联系被告公司,但相关人员只是对他们说:“你想告我们就去告吧。”事发至今,无论是被告公司还是龚某,都“没有过一句道歉”。一气之下,高先生一家将龚某及其所在的绿化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龚某说自己承担全责,和公司没关系。而高先生强调,巡逻车钥匙就放在值班室且无人看管,被告公司具有管理不当的过失,又不积极处理纠纷。公司委托代理人表示,事发时是周末,龚某不在上班时间、巡逻也并非其分内职责,因此,事故与公司无关。由于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意愿,且法庭要求双方进一步补充证据,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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