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21岁小伙因生活不如意故意杀人求判死刑,真的如他所愿!

一男子生活不如意,

结果跑去杀人求判死刑~

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求解放”,

真的太残忍了!

刘某某,21岁,安徽萧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从刘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上看到,刘某某杀人动机竟然是因自己生活不如意杀人,以求法院判自己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刘某某因工作生活不如意,心里痛苦,遂产生杀人后让司法机关判自己死刑的想法。2017年5月13日晚至次日凌晨,刘某某通过拨打招嫖电话的方式,将被害人王某约至合肥蜀山区一家酒店房间内,将其双手反绑,用事先准备好的裁纸刀、单刃尖刀,采取割喉、捅刺、捂头等方式将王某杀害。之后逃离作案现场,2017年5月14日20时左右,刘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系被锐器刺击颈部、胸部致右侧颈内动脉断裂、颈部内静脉破裂、肺破裂,大出血死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某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极大,虽具有自首情节,亦不能对其从宽处罚。综上,判决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某附带赔偿王某家属经济损失合计29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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