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需谨慎!微信、QQ等聊天记录可作为有效证据被法院采纳

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使得微信、支付宝等一系列工具在大家的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很多后来走上法院的案件,在微信聊天记录或者支付宝交易中都能找到对案件有用的证据,而这些所谓的证据,但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司法部门对这些电子证据“一律以未经公证、不能证明未篡改”为由回避使用的很常见。

想让电子证据为法院采纳,需要经历程序繁琐且费用高昂的公证程序,这些程序无疑会大大增加当事人维权的成本,举证难度的增大,使得很多人不敢将事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微信、QQ聊天记录为何不能轻易作为证据被采纳呢?相信很多人也能猜测到原因,特别是QQ,每个月登陆时都会被多次提醒异地登陆,而这些地方自己根本就没有去过,那么,是谁登陆了你的QQ,毋庸置疑,或是黑客,或是使用黑客软件的不法分子。如果有朋友通过QQ向你借钱,相信稍微有些安全意识的人,都会打电话确认真实性,看是否是本人发的信息。

7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率先出台了广东省内首份《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试行)》。此规程对微信、QQ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极大提高了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被采纳的可能性,电子证据是否可信,会经由法院核实其真实性。

南沙区人民法院率先简化电子数据举证难度的做法,不仅极大方便了当事人,更是值得各地借鉴。今后,越来越多的电子数据可能会被法院接受,这也是国家倡导互联网+的另一面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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