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19日,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通报了一起今年侦破的涉毒案件。通过这起案件让我们对贩毒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有所了解。此次该团伙一共投入约70万元用于制毒,最终制出冰毒约18公斤,按照市价计算超过1000万人民币。
虽然毒品犯罪在我国属于重罪,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总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的底线。本次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共5人,分别为韩某、秦某、吴某、吕某、周某,犯罪团伙将制毒窝点藏在离县城数十公里外的桥湾镇农村深山半山腰。经过缜密调查,该团伙于今年5月25日被当地警方一网打破,制毒窝点同时也被捣毁。
根据现场抓捕视频显示,场面堪比警匪大片,警方持枪先后抓捕5名犯罪嫌疑人,就本次涉案人员所制造的毒品数量来看,很大可能会被重罚。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这次警方缴获冰毒(甲基苯丙胺)共18公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制造冰毒50克以上的,将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现在该团伙制造成品冰毒达18公斤,远远大于50克的起算基本数量,很大概率将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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