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儿女在外的时候,独居需要陪伴和照顾的老人怎么办?很多人都会选择请一个保姆,但市场很杂,鱼目混珠,所以找到一个细心的真诚的保姆也不容易。保姆谋财害命的也很多。近日,法官受理的一个案件正是与保姆有关。
老邱与保姆签好了协议,协议上写着假设老邱去世,房子以及存款都归保姆。但同时也有条件,那就是火化费等需要保姆出。老邱去世了。在他去世前卧床不起的日子里,保姆却从未带他去过医院,放任病情越来越重,期间,还是老邱的子女感觉到不对劲了,赶忙带着老邱去到医院就诊,但为时已晚,老邱还是去世了。
老邱去世时,这个保姆便拿出签订好的协议书要老邱子女把所有东西都搬出去。老邱子女感觉到不对劲,就把保姆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调查,发现老邱签订协议时并不是完全资源,而且保姆的不送医更是致死原因之一,所以判处协议无效。
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保姆到底怎么挑选,挑选回家后会不会尽职尽责,怎么预防老人不会被害。有什么相关的规定能规范现如今越来越棘手的保姆问题。 当然我们应该尊重保姆,但保姆拿着一份高薪的工作,难道不应该尽心的服侍老人吗!子女在外,还是要多关心关心老人,别再让这种事再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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