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要注意了!分分钟10万元去哪了都不知道,尤其是要提防这类人…

在深圳买房

对于多数普通家庭来说

是一件大事

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市民张小姐刚毕业不久

在家人的帮助之下

她在罗湖买了一套二手房

买房原本是件好事

然而

房子过户之后

张小姐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她发现

自己多付了十万块钱

合同交易价169万

卖方实收159万

张小姐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在老乡何女士的协助之下,她通过一家地产中介公司,在罗湖区买了一套41平米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为169万。房子过户之后,张小姐就了解到,虽然她这一方支付的房款是169万,但原业主方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159万。也就是说,除掉各种费用,买卖双方还存在10万元的差价。

由于房子的原业主长期居住在香港,今天记者也联系不上。张小姐也给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

协议:卖方配合退回10万元

张小姐给记者提供了一张,说是原业主复印的协议书,上面就写明:卖方实收价为人民币169万,其中10万为客户费用、佣金、变更70年产权费,卖方配合退回10万元整。张小姐说,所谓的变更产权费用、佣金她已经交了,此前压根就不知道这张协议的存在,甚至买方签字都不是她本人。

经办中介:有事去问公司

今天上午,张小姐拨打了经办中介刘先生的电话。

中介公司:经办中介已离职

随后,记者也跟随张小姐,来到了经办中介此前工作的这个营业点。在那里的工作人员称刘先生上个月就已经辞职了。

按照张小姐的说法

有人冒充她本人在这张协议上签字

而这张协议上

只说明了让卖方退回10万元

但并没有明确地说明

这钱究竟退给了谁

张小姐的说法是否属实

究竟又是谁

“吃了”这十万的差价呢

中介公司:只收了中介费

没赚取“差价”

涉事中介的现场负责人就表示,在交易过程中,他们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收的也只是中介服务费,并没有收取额外的差价,也没有向卖方收取所谓的“客户费用、变更70年产权费”。

中介公司:“退十万”的协议

不知情也没参与

这位负责人解释,这个所谓的退十万的协议,中介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其中。在此次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有疑似代理人的存在。不排除他们跟卖方签订了其他协议的可能。

“差价”被谁吃了?

老乡没有正面回应

对于所谓“代理人”的身份,张小姐就解释,确实有一名老乡何女士,一直在热情协助她办理买房的事情。随后,张小姐也拨通了老乡何女士的电话。

律师:吃“差价”不合理

应予以返还

关于“吃差价”的质疑,何女士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有点“顾左右而言他”的意思。对此,有律师就表示,如果确实是老乡“吃了”这个差价,这种收入没有合法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受害方有权要求其予以返还。如果有中介参与其中,则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

二手房交易套路多

买房前做足功课

律师提醒,二手房交易存在很多“套路”。买房之前,一定要做足功课。首先,就要核实卖方身份和产权,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记者:方应彬、吴瑾 责编:卢贞君

美编:静 审核:曾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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