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消息,北京市民谢某因为没钱支付房租被中介限期搬走,就想放火吓唬中介,不料最后造成一人死亡,20余万元经济损失。今天上午,谢某因涉嫌放火罪在北京二中院受审。
为继续住承租房楼道内放火致人死亡
上午9时40分,55岁的谢某被带上法庭。已退休的谢某是北京人,高中学历。
检方指控,2017年11月22日20时许,谢某意图制造影响以便继续居住承租房屋,在西城区白广路某号楼内,用打火机点燃一层楼道门厅内纸箱,后被楼内居民发现并扑灭。
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谢某又在次日凌晨再次使用打火机点燃一层楼道门厅南侧的床垫等杂物,引起该楼一层、三层、四层楼道内电箱、木柜、沙发等物品着火。火灾持续约40分钟,危及楼内40余户居民人身安全,致30岁的居民董某被烧死于一层楼道门厅处。同时造成该楼墙体和楼板出现不同程度损伤,房屋损失20余万元。
检方认为,谢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致人死亡及财产损失,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称房子被骗没钱付租,欲引来警察帮忙解决
法庭上,对检方指控的事实,谢某没有异议。在公诉人对其进行讯问时,谢某哭着讲述了案发经过。
好端端地放把火,图什么呢?原来还有一个非常复杂的前因。谢苏民说,2008年,她将她母亲名下的房子抵押了出去,抵押款交给一个“朋友”刘某做理财。后来房子来回抵押,来回过户,不知道怎么回事,母亲名下的房子突然就成了别人的,所谓的理财款也全都赔了。虽然钱房两空,但是原来房子还是自己居住,可是到了去年,突然有人闯入家里,拿出了房产证,说是房子已经卖给他了,要求她和她母亲全都搬出去。最后双方商定,由新房主出钱,给她们租个房子。
去年6月底,她和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这里的租房合同,费用押一付三,钱款由“新房主”支付。但是,三个月之后,她突然联系不上这个“新房主”。而她没有钱付房租,最终,房租中介上门将房锁换了。
“我不想搬家,我就想看看中介能拿我怎么办。”谢某说,她思前想后决定吓唬一下房屋中介,“一旦着火,居民警察都会来,到时候我就会和中介说,别逼我,逼急了我就点火。”
谢某供述,去年11月22日晚上,她在家喝了点酒后就拿着打火机点了一个楼道里左手靠墙的纸箱子,后来邻居出来帮忙救火,她也帮着救火。邻居说不用报警,她就回家了。但还是想不通的她,又拿打火机点燃了楼道里的沙发。
谢某交代,看见有火苗,她害怕火势变大,就想着赶紧救火。于是,她挨家敲门告知邻居着火了,并拨打119报警。谢某又回家将母亲叫醒,消防员赶到后将二人救出。随后,谢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谢某哭着说,本认为放火后警察来了就可以帮她解决住房问题,“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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