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卖非婚生女儿 男子挥霍卖娃钱受审才知非亲生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自称生活压力大,一对男女朋友便打算卖掉九个月大的女儿。男子还通过QQ群联系到买家,但在收到8万元后又反悔,于是买家报警。

8月8日上午,孩子父亲陈某钰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在海淀法院受审。但根据检方当庭出示的证据,陈某钰并非女婴的亲生父亲。对于这个鉴定结果,陈某钰表示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2017年12月5日下午3点,北京西站警方接到姜某的报警,称其在前日中午在深圳北站花8万元购买了一个9个月大女婴,现女婴母亲反悔。接到报警后,民警前往西站某酒店了解情况,将姜某和陈某一并带回了解情况。

陈某供述称,女婴小涵(化名)是她和男友陈某钰的非婚生女儿。陈某当时称,孩子出生后,双方家长都不认可,也不为他们俩提供帮助。

陈某说,俩人生活压力越来愈大,为避免孩子受苦,男友陈某钰提议将孩子送人抚养,她不同意,但在男友的诱骗下还是将孩子带给领养人看了。至于男友怎么找到的“领养人”,钱怎么谈的,陈某都说自己不清楚。陈某称,她自始至终不同意卖女儿。

陈某到案后,其男友陈某钰也主动投案。8月8日上午,陈某钰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在海淀法院受审。上午10时许,陈某钰被带进法庭。

检方指控,小涵系陈某钰与陈某非婚生子女。2017年12月4日,陈某钰伙同陈某以出卖为目的,在深圳市深圳北站广场按照与对方事先商定,以一次性支付8万元并签订“送养收养协议书”的方式,将小涵出卖给姜某夫妇。

因姜某担心在返家途中孩子哭闹引起注意,遂提议由陈某坐火车陪同前往。但就在乘坐火车期间,陈某钰和姜某因陈某返程车票发生争执,陈某钰对出卖孩子一事反悔。

2017年12月5日,陈某、姜某夫妇在北京西站附近宾馆入住等候陈某钰前来处理此事当日,姜某报警。

检方认为,陈某钰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责。据了解,孩子的母亲陈某,买家姜某夫妇均另案处理。

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陈某钰当庭表示没有异议。但他称,因火车票起纠纷只是借口,主要是因为他不想卖孩子了,就让陈某把孩子带回来,钱他会想办法还(姜某等人)。

据陈某钰供述,他在QQ群里找到一个买家,当时商定7万元,并让对方每个月发送一次视频。在(对方)见过孩子后,他又加价一万元,对方也同意了。拿到钱后,女友送孩子去了天津。他则拿着8万元去澳门赌博,当天就输了6万多。“现在还剩下一万多,因为我欠了10多万的外债,就想赢回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天庭上,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陈某钰并非女婴小涵的亲生父亲。对于这个鉴定结果,陈某钰表示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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