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未检“春晖”传导法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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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

“宝塔是延安精神的象征,也是我们地域的标志。我们把未检工作室命名为‘宝塔春晖’,喻示未检工作如同在春日和煦阳光照耀下,充满温暖和生机,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检察官马婷如是说。

今年5月一天,“宝塔春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举行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不批捕听证会。17岁的陈某,临时起意偷窃舍友刘某、南某两部价值为2256元的手机,案发后民警半个小时就在网吧找到陈某,查获其随身携带的赃物手机。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以涉嫌盗窃犯罪被立案侦查。检察官马婷审查案件后认为,陈某系未成年人,行为为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按照未成年人刑事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拟对陈某作不批捕决定。

受邀的办案民警、陈某监护人、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经审议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与会的共青团延安市委权益保护部工作人员就陈某的管护及社会矫正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5年,宝塔区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加强与侦查机关、教育部门、未成年保护组织等机构的联系,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的合力。2018年4月,该院成立“宝塔春晖”检察工作室,由2名资深的女性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在司法办案中她们积极化解矛盾,全力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注意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维护。

2016年和2017年,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共青团陕西省委和综治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魏丙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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