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男子入室砍人被反杀,反打者被判防卫过当判刑10年

郭三祥的女婿王铁柱没有想到,自己和妻子在岳父家中的一夜,竟有人半夜持刀上门意图杀害岳父。

结果来杀人的反被自己和亲戚打死,岳父则被砍成重伤,自己和亲戚王玉成则因为防卫过当被判刑10年和7年。

时间回到今年7月,内蒙古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案件本身是由于防卫过当而引发的,法院判决过后,被告人和死者方家属就判决书中的案件定性有不一样的看法,死者一方坚决不同意正当防卫的说法,而被告一方则认为这就是属于正当防卫并且不同意是防卫过当。

【半夜发现有人持刀杀人】

因年轻时与村民郭三祥有纠纷,2017年2月2日凌晨,内蒙古一61岁男子王生娃潜入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坝上村村民郭三祥家中,在发现郭三祥之后,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对其头部连砍三刀,由于作案时动静由于太大,将其家人吵醒。

发现郭三祥被砍伤之后,郭家女婿王铁柱、亲戚王玉成等就在院内找到了行凶者王生娃,于是双方发生正面冲突,在争斗过程中王生娃被郭家女婿王铁柱等人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防卫过当】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尸体检验鉴定称,王生娃的死因是死于多发性骨折和软组织损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而被王生娃砍伤的郭玉祥则被评定为重伤二级。

法院认为,王铁柱等人为了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人的侵害,采取防卫、持械故意伤害王生娃的身体,导致死亡,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王铁柱故意伤害的行为系防卫过当,因此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最后判处王铁柱有期徒刑十年,王玉成有期徒刑七年。

对于这个结果,王铁柱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有罪。王铁柱一审不服上诉,而在半年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王玉成的儿子说,父亲和郭玉祥的家人在面对王生娃的攻击中,是夺过凶手的木棒进行反击,而且在对抗过程中自己的父亲并没有攻击凶手的要害部位,还进行了劝阻。

而案件的另外三个证人也称,他们都是接到郭玉祥的家人电话才赶过来的,抵达现场发现王铁柱拿着木棒站在门口,当时王生娃也只是被打伤,一直到4日那天托克托县公安局打电话之后才知道王生娃当天早上死亡了。

【与“昆山龙哥反杀案”的不同】

光从案情来分析,很多人会把此次的入室杀人案与不久前的“昆山龙哥反杀案”联系到一起,从最后形式来看,看着很类似,但结果却是大相径庭。

龙哥案里的反杀白衣男在公安阶段就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但此案中的两人却被判成故意伤害罪,一个十年,一个七年,即使上诉到内蒙古高院也已经被驳回,说明此案基本尘埃落定。

那既然是相差不大的案情,结果为何又如此大的反差呢?中国法律对界定正当防卫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在龙哥反杀案中,有媒体就正当防卫采访过当时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李翔教授,他解释表明:我国刑法中对于正当防卫有两种规定,一种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一般正当防卫;另一种则是没有防卫限度要求的特殊正当防卫。

虽然从当时结果来看无疑是“大快人心”,大家一片叫好之声。但法律界人士坦言,从目前来看,反杀龙哥的这个案例还只是个案,如果下次有人再遇上,或许还得靠跑。正如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所说,不论法律的规定有多么完善,最终执行的还是人。

事实上,如果如果不是龙哥案的视频在网上得到广泛的宣传,激起了网友的民意,放在以往都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白衣男子于海明防卫过当,这也是为什么最高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此前直言正当防卫是“僵尸法”的原因。

这点也可以从龙哥案曝光初期的报告中看出一二,昆山检察院曾经公布了一份信息量巨大的案情通告,里面将白衣小哥于海明定义为“犯罪嫌疑人”,使用“持刀伤害”、“致人死亡”等严厉措辞描述案情。

后来随着舆论的发酵,网民们义愤填膺都认为白衣小哥属于正当防卫,表达了自己的态度。让案件的结果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

回过头来再看内蒙的这起反杀案,案发时间为2017年2月2日,但当时网上也没有引起任何波澜,相关视频图片也没有,所以这也注定了内蒙案件的反杀者和昆山白衣男子命运的不同。

如果没有人把那段龙哥的视频放上网,没有广大网友的支持,当初那起反杀案会引起强烈的舆论,会有那么多人关注,会这么判吗?

我们相信公安机关的所有决定,都是严格服从法律规定的。越在聚光灯下,公检法等权力机构越会谨慎,那种认为舆论能操纵司法的想法,在互联网时代是不符合实际的

昆山案件,是民意与法治的双重胜利,但同时我们也期待,司法机关在处理别的不那么受关注的案件时,也能做到一丝不苟、不忘初心,严格用法律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每一个信仰法治的中国人获得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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