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北国之春:想交 20% 基础热费 热企拒收?

长春市民廖女士最近遇到供热问题,11 日上午,她去中瑞热力办理 20% 基础热费," 当时工作人员说,基础热费办不了了,截止时间是 10 月 10 日,已经过期了。" 廖女士不解," 热企的公众号还写着,想办理停热的,在 15 日之前到公司办理,这才 11 日咋就不办了呢?而且提前结束,也没通知居民,现在这栋房子不想住,让交全款这也不合理啊!"

小区居民张先生也遇到了这个问题,新的供热条例要求 20 日开栓," 没要求提前 5 天截止办理 20% 基础热费啊,热企怎么能私自将这个时间提前 5 天呢?"11 日上午,不少居民都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后来中瑞热力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记下办理 20% 热费用户的电话后,会打电话给予解决。

中瑞热力:单独为停热用户办理

中瑞热力客服人员说,公司刚接到政府文件,要求今年在 20 日开栓,开栓时间提前了 5 天,所以办理 20% 基顾忌热费的时间也提前了 5 天,这件事已经在各小区贴了的通知,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居民。

中瑞热力负责人徐先生解释说,办理 20% 基础热费的时间仍然是 15 日前,只是不单独为停热用户办理,已经将申请停热的用户信息记下,会单选一天为这些用户办理收费、断管,不再零星办理。

长春市 12319 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开栓日期提前至 20 日,新条例于 10 月 1 日后实施,对于今年办理 20% 基础热费的截止时间,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多数热企仍执行在 15 日之前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手续。不过需要提醒居民的是,下一供暖期开始,如果热用户申请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 9 月 20 日前到供热经营企业办理停止或者恢复整个供热期用热的手续。但非分户供热的、新建住宅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其他可能危害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情形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赵春刚

编辑:赵霜雪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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