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朝阳群众”再立一功反映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

10月7日,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嫌拐卖儿童案,抓获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3人,解救被拐儿童1人。据了解,近日,福安警方接到福安“朝阳群众”反映,称赛岐镇有一对夫妇购买了一名婴儿。得知线索后,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走访调查。经警方调查了解,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10月7日,民警经布控,成功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女,41岁)、林某某(女,33岁)、吴某(男,46岁),并解救一名被拐婴儿。目前被解救的男婴已交由福安市福会福利院临时照料。

据介绍,今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林某从其老乡处获悉,有人想把男婴送他人收养,让其帮忙联系。数天后,林某便让其老乡将男婴带至福安。经了解得知,家住赛岐镇的雷某和杨某夫妇因无生育能力,想收养一名孩子。9月15日,双方见面协商后,以4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该夫妇,林某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林某某和吴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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