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暂停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一方就暂停支付抚养费。这看似是对对方的报复,实际上是对于孩子的不公。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也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不抚养子女的,应当承担子女抚养费的部分或者全部。这是从对子女有利的角度考虑的。父母不支付抚养费,这都违背了法定的义务。

对方不让探视孩子,这是对方的问题,而支付抚养费子探视子女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不能混为一谈。换句话说,就是对方不让探视孩子,但是父母的抚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不过,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依法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实现探视权。而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不论于什么情况?暂停支付子女抚养费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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