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他们拉拽公交司机仅判缓刑是不是纵容?

碧翰烽/文

新华社沈阳11月4日电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

如果只是看到新闻的标题,还觉得有些振奋,因为拉拽司机,或者说是攻击司机终于被判刑了。然而,打开一看,发现后面还是跟了一个尾巴,那就是缓刑。我是不明白的,这些缓刑的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理由?

大家知道,如果是缓刑,虽然意味着犯罪,但是是在社区服刑的,不用坐牢,如此法律的震慑力明显减轻。

联想起近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震撼,以及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和攻击公交司机事件,不由得让人有些忧虑,公共秩序以及公共安全如何才能得以保障,公交车何以不再成为他人攻击的地方?

从法律规定来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那些攻击公交司机的行为来看,已经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不论是否造成什么后果,本来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不说有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后果。

比如这次辽宁法院判处的三起案件,都造成公交车失控,有的撞向路边护栏,有的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有的车内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高铁、公交车,这些是公共地方,关乎的是秩序与安全,每个人都要遵守应有的规则,不能任性胡来,否则社会就会乱套,人人就会安全受到威胁。

在当前通向文明、法治的道路上,我们当然需要采取综合之策,但是在所有的办法当中,最为重要的仍然是法律,法律要为文明撑腰,要为秩序撑腰,要为安全撑腰,要为规则撑腰。只有法律才能让人不做坏人、不做坏事,这个是社会的底线,把底线守住了,道德自然就会慢慢生长。而没有法治的底线,什么样的道德可能都是空谈。

对于那些敢于破坏规则、威胁安全、不讲文明的恶人,就是要狠心一点,该判刑的坚决判刑,该从重的绝不能从轻,如此才能发挥法律在社会治理当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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