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举行“文明出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

11月10日上午,酒泉市、区两级在肃州区全民健身广场举行全市“文明出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酒泉市委书记吴仰东出席仪式并宣布专项行动正式启动。酒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效祖出席启动仪式并作动员讲话。酒泉市政府副市长张毅主持启动仪式。

市、区领导李如檀、杨浩然、俞新民、张鸿、李玉祥等出席启动仪式。

何效祖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开展“文明出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城市形象的现实需要,更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市民安全出行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合民意顺民心的一项民生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四文明三礼让”专题内容,围绕“文明出行”开展实施城区道路畅通整治、全市公路安全整治、商贸市场周边环境优化、文明交通执法、行人文明出行宣传、公职人员文明出行教育惩戒等六大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要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文明执勤执法,采取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车辆乱停、乱行、乱鸣等违规交通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大对行人乱穿红灯、横穿马路、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教育力度。各单位,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监管,制定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制度。要通过采取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志愿者上街宣传劝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形成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的强大声势。为创建和谐、绿色、安全、畅通、有序的城乡道路交通,为酒泉市及各县(市、区)文明城市十年再创和新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启动仪式上,肃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张鸿还宣读了《“文明出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倡议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作表态发言,肃州区志愿者代表进行了现场宣誓。

市直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肃州区各乡镇、社区、部门分管领导、综治办副主任及各社区综治员、文明出行志愿者、群众代表等10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区领导还参加了“倡导文明出行,创建文明酒泉”签名活动,并对肃州区平安法治广场法治宣传阵地进行了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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