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的哥哥和开奔驰的弟弟醉驾后遇见了...哥哥贡献了“影帝级”表演

开着宝马的哥哥和开着奔驰的弟弟,同一天晚上各自喝酒后驾车,在回家的路上前后十分钟,被交警查获,亲兄弟两人在醒酒中心凑齐了。

11月8日20时30分许,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在珞狮南路设卡查缉,一辆车牌号为鄂A5C**6的黑色宝马牌越野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变换车道,该车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迅速组织警力将车辆拦停。

民警陈红磊上前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经多次催促,驾驶员史某才极不情愿地摇下车窗。透过车窗,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史某神色慌张,一直心虚地抿紧嘴唇不说话。民警将快速酒精测试棒递到他面前,史某佯装配合检查,一边“吐舌头”假装吹气,一边用手捂住检测仪口,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车内酒味太重,还是引起高灵敏度的酒精测试棒闪烁报警。

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没想到史某仿佛“影帝”附体,一本正经表演起“假吹”。只见他鼓起腮帮子使劲似吸似吹,脸都涨红了,来回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将民警携带的一次性测试吹管都用完了,检测仪却始终没有动静。

其间,史某百般耍赖,多次和民警套近乎,并趁机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欲贿赂民警逃避检查,被民警严词拒绝。在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将其送到汉阳医院醒酒中心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当晚20时40分许,洪山区交通大队南湖中队在珞狮南路文馨街路口设卡查缉,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鄂A15**K的黑色奔驰越野车,驾驶员史某某,多次向民警“求情”被拒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法定程序,民警将史某某带去汉阳医院抽血检测。

在登记驾驶员信息时,民警王俊发现史某某和史某姓名很相近。“史某是你什么人?”“他是我哥。”民警仔细一看,两人户籍地址都是同一个地方,眉宇也颇为相似。

原来,史某与史某某是一对亲兄弟。当晚,两人分别在不同地方喝酒,喝酒后抱侥幸心理不约而同驾车回家,路上一前一后被洪山区交通大队民警查获,查获时间相差不到十分钟。

后经检测,哥哥史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也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拘役、罚款、吊销驾驶执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接下来,等待这对兄弟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 | 魏娜通讯员 |崔彦伟尤巧玲张首恒

出品 | 长江日报集团地铁商圈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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