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内放鞭炮引邻居不满 男子不服劝说将邻居打伤被判赔偿7万余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近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暄将题为“执法公正 心系民情”的锦旗送到了美兰法院陆晶晶法官手中。

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给法官送锦旗表示感谢较为常见,但被执行人把执行案款全部付清,还给法官送锦旗的事情却不多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记者了解到,2014年2月,王某暄因在小区家门口楼道内燃放鞭炮,引发邻居赵某两兄弟的不满。赵某明、赵某强到王某暄家中与之理论时,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赵某两兄弟在冲突中受伤。其后,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经美兰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暄须于限期赔偿赵某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55243.31元、赔偿赵某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8287.13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暄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赵某两兄弟遂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陆晶晶法官在梳理案情之后,认为该案当事人为邻里关系,双方只是因一时激动而发生冲突,只要各让一步,是可以达成和解的。同时,陆晶晶法官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暄个人及家庭情况并不乐观,其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宽限还款时间,不要将其唯一的住房拍卖,并承诺将尽快想办法筹集资金。考虑这些特殊情况,陆晶晶法官没有急于启动将被执行人王某暄唯一住房进行评估拍卖的强制程序,而是多次积极约谈双方当事人,从多角度分析利弊,释法明理。

经过多次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了谅解,申请执行人赵某两兄弟同意免除欠款利息,同时被执行人王某暄也积极向亲戚朋友借钱,自觉将73000元案款全部支付到位。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在美兰区法院,王某暄激动地说道:“谢谢陆法官,感谢你充分体谅我们的难处,耐心地进行多次调解,促使双方和解,我们全家都非常感激,真的非常感谢!”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陆晶晶法官没有刻板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将被执行人王某暄唯一的住房拍卖抵债,而是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不厌其烦地多做调解,最终不仅让被执行人的房屋免于拍卖,还让申请执行人快速地拿到案款,赢得了执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案的顺利执结,生动地诠释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有层层密布的强制措施,也有饱含浓浓人情的调解工作,它秉持了公平、正义的司法立场,又处处彰显了法理情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林春森】

【内容审核:关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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