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车大家都知道,可是挪出事来的倒是少见,毕竟挪个车而已,可是这位却挪车挪出事了,究竟是咋回事呢?据了解,常熟地区一名男子日前醉酒驾驶来挪车,结果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骑车人受伤。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司机还有不少,他们往往怀着侥幸心理,以为没事,结果摊上了大事。
11月3日21时58分,常熟大义交警接报警称,在辖区内的谢桥派出所门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后,发现汽车驾驶人蒋某满身酒味儿,随即对蒋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80.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据驾驶人蒋某交代,当晚下班后自己开车到毛桥街上某饭店跟几个同事吃饭,席间喝了将近一瓶半黄酒。晚饭结束,深知喝酒不能开车的蒋某,将车钥匙交给了没喝酒的表哥,让表哥帮他开车回家表哥将车开到蒋某家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停好车后,便离开了。可是细心的蒋某认为把车停在大街上不安全,心想着挪一下车应该没问题,便将车发动慢慢开回家。不料,在弄堂的转弯处意外发生了,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人就拨打了110报警。
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民警又发现了另外一个安全隐患,监控录像显示,肇事驾驶人当时没有按规定使用灯,在有路灯的道路上开着远光灯。而大家都知道,远光灯迎面直射可致司机瞬盲3秒,以时速60公里计算,相当盲行50米,滥用“远光灯”极易酿成惨剧,严重危害其他驾驶人的安全。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三项)之规定,除雨雾等恶劣气象条件外,夜间有路灯照明时,使用远光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危害大,切不可像本案例中的醉酒驾驶人蒋某一样抱有佼幸心理,意外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另外,酒驾人员以下几种常见心态不可有:第一种是自信,认为自己开车技术好,或者酒量很好,酒后开车没事。但即使少量饮酒也会影响人大脑、手脚之间的配合,如果喝醉了还会开着车犯困甚至入睡; 第二种是侥幸,有些驾驶人觉得吃饭的地方离家或下一个目的地很近,开一会儿车没关系。但是喝酒后再短的路也容易发生事故,这种“家门口安全”的想法要不得;第三种是轻视,有些人认为万一遇到检查或者出了事故,是可以有办法“混过去”的,而实际上,不少歪招都能被识破,如果找人顶包做伪证,还会连带他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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