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11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了解到,2018年至今,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西秀派出所成功处置4起讨薪工人“爬塔吊讨薪”事件,拘留7人。
案例一:余某均扰乱单位秩序案11月5日8时45分,西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影环球100中建三局工地,有一名工人爬上正在施工中的8号塔吊讨要薪金,扬言不给欠款就跳下去自杀。接警后,西秀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的处置。经现场了解,塔吊讨薪人员名叫余某均,重庆人,系该工地聘请的木工包工头。余某均要求工地方一次性付清欠款124万。案件发生后,西秀派出所立即向秀英公安分局汇报,同时通知消防、120急救、区劳动监察大队、中建三局及余某均的家属到现场协调处理。期间,秀英公安分局副局长丁海波、史长安分别到现场协调处理,并与余某均通电话做其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劝告其下塔吊商量处理拖欠款项事宜,但余某均拒不听从劝告,并扬言不满足基要求就坚决不下塔吊,态度极其顽固。为确保余某均的人生安全,民警遂将余某均先劝回塔吊操作室,并安人排员送水和食物上去,避免其因在塔吊上时间过长,体力消耗过大发生意外。随后,经秀英公安分局与工地方协商,11月8日,工地方支付了余某均84万工程欠款,并承诺余款于2019年1月25日前支付。当日晚8时许,余某均在现场工人的陪扶下下了塔吊。随后民警将余某均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对余某均过激的讨薪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给予余某均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案例二:张某福、姬某腾扰乱单位秩序案10月24日上午10时10分许,110指挥中心报称在粤海大道万泰工地有人因劳资纠纷爬上塔吊自杀。接警后,西秀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经询问得知,现场4名男子分别叫种某武、姬某腾、种某宝和张某福,因欠薪爬上塔吊准备跳下。得知此情况后,经民警劝说5个小时后,4名男子方从塔吊上下来,随后西秀派出所民警将4人带回派出所。西秀派出所随后依法对种某武、姬某腾、种某宝、张某福等4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
海口警方提醒,因劳资纠纷而采用跳楼、封门或者堵路等行为,都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当有劳资纠纷发生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选择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也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邓 鹏】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