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大余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事过三日,逃逸男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事发当日,该县池江镇新江村小溪小学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李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死者右大腿受外力撞击骨折,疑似交通事故造成。
大余警方闻讯赶往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现场无车辆碰撞倒地等痕迹和遗留物,事发路段无监控视频,在离事故现场最近一个监控中发现有一辆摩托车经过监控时关灯熄火,因事发时段为夜晚,抓拍系统改造及监控无法看清车牌。
经过三天三夜细致缜密的走访调查,最终将肇事逃逸摩托车驾驶人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小贴士: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不可取,轻则行政拘留,重则需要负刑事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要及时报警!或许你的及时送医,就能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把给肇事双方家庭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同时,血的教训一次次告诫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注意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畅通大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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