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哥上交乘客遗失手机,让谁脸红?

原本不抱希望能找回的手机,却得知的哥已交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还负责任地将手机寄还给乘客。近日,河北邯郸来汉旅游的乘客周先生,专程书写一封感谢信及制作一面锦旗快递到武汉四星出租车公司。(见11月12日的《武汉晚报》)

武汉的哥上交乘客遗失手机,是一种拾金不昧、为善乐施的行为,传递出社会正能量,值得点赞。

相形之下,有的的哥捡到乘客遗失手机,却直接说:“我没义务归还你手机”。言外之意,他想占为己有。殊不知,这不仅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而且还涉嫌违法。

众所周知,出租车搭乘客时与乘客等于是形成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的哥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乘客下车,的哥有为乘客提供提醒服务的义务,因自己没有做到而导致乘客的手机遗留在车上,的哥不仅有保管该遗留物的义务,还有归还的义务。面对武汉的哥上交乘客遗失手机,那些想将乘客遗失财物占为己有的的哥,难道不感到汗颜?

别说在出租车上“捡”到乘客手机要归还,就是在大街小巷捡到别人的手机也要归还。因为捡到别人的手机不归还,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属于取得“不当得利”,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可见,的哥“捡”到乘客遗失手机,必须归还,否则,违法。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人如果捡到别人的财物不归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折磨。退一步讲,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别人“捡”到你遗留在车上的手机不归还,你将作如何感想呢?毕竟,为人处世的最基本原则,虽不是拾金不昧,但至少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占为己有。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良知。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仅有的司机“捡”到遗失手机想占为己有,而且有的人信奉金钱至上,为了金钱不惜放弃做人的尊严。如赖账不还、欺诈蒙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还有的人认为,拾金不昧者是傻子,有钱不捡不是行家。等等这些,使一座城市缺乏文明道德的精神,城市的正气得不到弘扬,还谈何重塑社会道德的提升?

长期以来,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成为反映一个人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像古时乐羊子将捡到的一块金饼据为己有,被妻子称“拾遗求利,以污其行”。时下,虽已进入市场经济,但金钱也不是万能的,人的价值观、道德观不应被金钱俘虏,只有传承与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社会才会多一片阳光,多一份温暖。这就需要我们都像这位武汉的哥一样,拾金不昧、为善乐施,让社会更美好。为此,不仅需要开展人性道德教育,还要全民普法,别让公民稀里糊涂犯法。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