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请假未得回复,5天后归来遭开除,幼儿园:系旷工

“领导,我打算出去旅游,请假5天,望批准。”云南大理某幼儿园工作的罗女士想出国旅游,并直接在微信上打出这段请假申请发给领导。本以为通过了申请,却未知自己在5日游玩回园上班后被告知其已因无辜旷工被开除。由此网友产生疑问:微信上的请假申请到底作不作数呢?

【事发:分管领导称未回复】

据悉,罗女士是2015年9月入职这家幼儿园的,而请假事发是在2017年6月。由于她计划在该月下旬出国旅游,便提前在微信上向其分管领导请假,与此同时,她还通过单位的盖章,办理了离境时需要的《在职证明》。

(图片与本文无关)

不过对于罗女士提出这一请假申请,分管领导当时并未给予回复。就是这个未回复的举动造成之后双方对这件事认识上的差异。在罗女士看来,这条申请发出后虽然未得回复,但分管领导既然已经签署了《在职证明》,说明对她的出游是知情并且默许的,既然未提出反对,她便将此视为默认同意。

(图片与本文无关)

而在幼儿园方看来,罗女士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岗出游,旷工天数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幼儿园据此解除与罗女士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可。

【法院:《在职证明》≠批准请假】

由于双方对此事相持不下,罗女士还向大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提出幼儿园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不过,这一诉求遭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

而后,罗女士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近日,该案经开庭后进行了宣判。大理市人民法院认为《在职证明》只能说明幼儿园提供了罗女士出国所需的材料,但不能作为罗女士请假获准的依据。此外,微信上的请假申请也并未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复。综合这两点,法院最终驳回了罗女士请求。

法律界人士表示,劳动者在请假、休假的过程中应照章行事,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切身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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