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分局金鼎路派出所联手兰花路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坚决捍卫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警察的执法权益,有力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案件经过
10月29日23时,分局接处警称:傻瓜花园酒吧有人闹事。接警后,兰花路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劝阻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田某借酒劲对分局民警实施殴打。案发后,分局金鼎路派出所受案查处,通过调取监控及走访等手段,快速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并查实其作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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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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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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