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打司机为啥经常获缓刑?最近这件事值得注意

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宏)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已经过去10多天了,但它带给人们的思考仍在继续。

已阅君今天还是来聊浙江最近的消息吧。昨天,杭州市富阳区、苍南县、常山县等150多辆公交车上,设立了“守护员”专座。而且,这不是偶然,在本周,浙江11个设区市的公交车上,都将陆续设立“守护员”专座。

“守护员”专座,将起什么作用?

浙江采取的这个措施,显然和前段时间大家的讨论有关。

重庆坠江事件以后,大家的讨论,大致指向三个方向:第一个是在刑罚方面怎么有效惩处;第二个是公交车安全防护设施怎么完善;第三个是乘客怎么在紧急情况下自我防护。

浙江公交设立“守护员”专座,指向的就是第三个方向。毕竟在这方面有成功先例,比如说前段时间网上非常红的“飞踹哥”,在有人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时,他飞起一脚,将那人踹开。

另外,这个座为什么要设立,凡是乘客,心里大致有数,只要“守护员”专座上有人坐着,那些有可能袭击司机的人动手前,自然要掂量掂量,人做事前一掂量,那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就少很多了。

所以,设立“守护员”专座后,还是能起很大作用的。

第二个方向,是前段时间公布措施最多的。比如说很多城市表示要安装独立驾驶舱,一键报警平台等,还有的城市专门出台新规,遇到此类报警,警察要第一时间出警。

这方面,独立驾驶舱作用会比较大。但关于出警的规定,作用大致是威慑。毕竟公交车开得那么快,遇到事情又往往在一瞬间,甚至几秒、十几秒内,警察出警就算再快,只怕也赶不上。

但这两方面都完善后,都要面对一个“终极问题”:怎么惩处肇事者?所以这事的关键点,还是在第一方面的问题:法律问题。

公交车上打司机,为啥经常获缓刑?

这就涉及到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之后,出现了个常见之问:公交车上打司机,为啥经常获缓刑?

前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为此举行了“案例大讲坛”,请了各方面专家、代表,其中还包括判过这方面案子的法官,人数很多,方方面面都到了。

其中有一名法官很引人注意:万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严学万,万州区就是公交车出事的那个区。他说了一个数字:2015年至2018年,涉及到公交车的类似案件总共有7起,这7个案件都做出了有罪判决,但6起判的是缓刑,1起判了实刑。

事实上,不光是万州,只要认真看一下新闻,就会发现:类似的案件,绝大多数判的都是缓刑。

虽然实际上并不是,但在民间理解中,常有人认为“被判缓刑”就等于“不用坐牢”。再加上除非对案子特别关心,一般来说,人们也不大会去看某个案子的判决书究竟怎么写的,所以有些人被判了缓刑后,为了遮羞,甚至会对外称“法院判我没罪”。已阅君早年时,就见到过这样的人。

主要原因,可能和用的罪名有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帽子”很大,用法律术语来说,是“概括性罪名”,以前主要针对一些相当极端的行为,像放火、决水等。而且还有一点:不管有没有造成后果,只要做了,就可以判刑。

这个罪名,用来套极端行为,问题倒不大,但要是用来套打司机这种行为,就有点麻烦了。简单举个例子,打公交车司机时,车子周围人多人少,都可能影响判案,人多,那当然是危及公共安全,要是车子四周没什么人呢?那就不见得了。

判案子,是要讲证据的。就算有监控视频在,是不是“危险方法”,算不算“危机公共安全”,都不大说得清,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为什么常判缓刑的原因。

刑判了,个别人可能没受到震慑。所以新华社在报道这个讲坛时,对这些判过这类案子法官的感受,用了这两个词:“疑惑”“困惑”。

“制度笼子”很快要扎牢

关于这个讲坛,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有这么一句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要认真汇总各方的观点、意见,提炼、整理出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类案审理的裁判指南、研讨综述、研讨实录。”

这个词值得注意:裁判指南。

所以,这个讲坛知道的人虽说不多,却相当值得重视,传递出来的信息相当重要。

那么这个讲坛传递出什么信息呢?大致来说,就是三个字:实刑化。

比如说,这个讲坛上,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建议,针对乘客采用暴力、威胁方法侵犯正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人身权,或强行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行为,可以考虑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参考危险驾驶罪量刑。

犯危险驾驶罪,判实刑概率很大,这么多年,“醉驾就要坐牢”早就深入人心。

最高法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喻海松认为,立法时或可比照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增加“暴力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罪”,这也往往是实刑。

但不管怎么说,最高人民法院办了这个讲坛,意味着在第二方面、第三方面不断采取措施后,第一方面,也就是应该最慎重的法律规制方面的行动,也开始了。

等这一方面的讨论结束,相关措施出来,整个“制度笼子”差不多就扎牢了。

这些年我们经历过很多事情,开始遇到时,觉得难解,后来采取了措施后,发现其实也不难解决,比如说酒驾、醉驾,当初那么引起关注,现在虽说还时不时发生几起,但对普通人来说,“喝酒不开车”还是深入人心,成为生活习惯的。

社会就是这么在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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